三级幼儿园是幼儿园的一种等级。
幼儿园等级分为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第四条规定:
一、基础性指标得分达160分以上,且一级指标各项得分不低于其分值的80%,同时发展性指标各项得分均达到该指标分值60%以上的,可推荐申报一级园。
二、基础性指标总分达140分以上的,可推荐申报二级园。
三、基础性指标总分达120分的,可推荐申报三级园。
幼儿园若出现《评定细则》中“不予评定等级”或“暂缓评定等级”任一情形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
扩展资料:
幼儿园评级流程
推荐申报一、二、三级园的相关材料包括:
1、《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申请表》、《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估表》。
2、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报告。
3、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报告。
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审组推荐意见,结合各区(市)县幼儿园等级提升规划和布局,分别评定相应等级,于当年12月20日前公示等级评定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下发一级园评定结果通知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下发二、三级园评定结果及暂缓评定、不予评定等级通知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