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0-07
按照公文的处理要求划分,可
以将公文分为办件(需办文件)和阅件(参阅文件)。
批阅文件常用词有“阅示”、“阅处”、“阅办”等,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一、要请领导批示的,用“阅示”。如“请张总裁阅示”。
二、要请下级领导办理的,此时多是高层领导批给中层领导,用“阅处”。如“请办公室张三主任阅处。”批示给下级领导“阅处”,这位下级领导可亲自办理,也可安排部门下属办理;如果是后者,这位负责“阅处”的下级领导必须把关和担责。?
三、要请下属办理的,用“阅办”。如“请张三同志阅办。”如果上级领导批示“阅办”时,即使下级是领导,下级也必须亲自办理,不得再另外安排下属参与。
四、领导批给职能部门“阅处”、“阅办”的,两者没有太大区别,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领导要求组织部门人员将事件处理完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