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谁负责任?

A由北向南开汽车,向西转进入酒店停车场,当时右方向灯是开着的,车速很慢,近距离内未发现有行人和车辆,当车进入非机动车道一半时,突然B骑一辆摩托车由北向南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速度很快,撞了过来(未刹车),结果撞到了A车的右前方,当时B和摩托车被撞了出去,B脸部擦伤。A急忙报警,并且拨打了120,将B送入医院,垫付了挂号急诊,CT,住院押金等费用。期间,A一直陪护B。撞车时,B是无牌照机动车,且载人驾驶(被载的人无伤害),无驾驶执照,没有在规定的机动车道上行驶。但是,B要求A全部埋单。费用很高。请问A需要负责任吗?假如需要,要付什么责任?请专家帮忙解释一下,谢谢。

第1个回答  2008-12-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他已经违法上路了,你同时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转弯让直行)
换句话说,如果对方证件齐全,你应当全责,与车速关系不是很大,但对方也有严重违法情节所以你的责任就减轻了。个人认为当属同等责任。就是一人50%,不过交强险,应当在承诺的赔偿范围内先行赔付。这当然也算作你的赔偿部分。
第2个回答  2008-11-30
报警!找警察叔叔!!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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