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商业银行的大事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1997年12月23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
1998年1月1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核准,1998年3月23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方大生同志为湖州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兼行长,吴林元、刘明华两位同志为湖州市商业银行副行长。
1998年6月17日登记注册,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330000100160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年11月1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批准,湖州市南浔镇城市信用合作社并入湖州市商业银行。
2001年5月1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批准,湖州市商业银行收购长兴县雉城城市信用社,并更名为湖州市商业银行长兴县支行。
2001年7月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批准,湖州市商业银行收购德清县德清城市信用合作社,并更名为湖州市商业银行德清县支行。
2002年2月11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2年2月21日湖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届十次董事会审议批准,2002年4月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核准,方德明同志任湖州市商业银行副行长。
2003年2月25日,经湖州市人民政府决定,2003年3月4日,经湖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批准,2003年7月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核准,路国民同志任湖州市商业银行行长。
2003年7月1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批准(湖银复〔2003〕42号),湖州市商业银行开办借记卡业务。
2004年11月2日,经湖州银监分局批准,同意湖州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10002万元增至30002万元。
2005年1月28日,200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王天飞、应宜逊两位同志为湖州市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2005年1月28日,湖州市商业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05年8月12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州监管分局核准,王三星同志为湖州市商业银行董事长。
2005年1月28日,湖州市商业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05年8月12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州监管分局核准,方大生同志为湖州市商业银行监事长。
2006年10月31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州监管分局批准,仙潭支行迁址并更名为湖州市商业银行安吉支行。
2007年,将2006年的分红3000万元转增为股本,每股认购价为人民币1元。至此,股本金增至33002万元。
2008年1月28日,经200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周思选、虞群娥两位同志为湖州市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经湖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路国民同志为湖州市商业银行董事长。聘请应建国同志为行长、经行长提名,方德明、方锋杰、高煜民、俞吉人同志为副行长。经湖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杨德林同志为湖州市商业银行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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