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办不下来,违约责任算谁的

如题所述

(一)房主隐瞒房屋为共有财产
购房时间,即便是产权证上只有房主一人的名字,也有可能出现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房主隐瞒实情,在交易过程中已经签订合同,交纳购房定金,但其他的房屋拥有者得知后不同意卖房。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无法进行贷款买房。共同财产需经过产权人和所有共有人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买卖。不然,就算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不能走贷款流程。
(二)开发商漏交材料
由于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疏忽,漏交材料,造成贷款不能按时发放,买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约,并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退还首付。
(三)银行放款太慢
如果只是因为银行放款速度太慢,遇到政策收紧,放款时间普遍变长,贷款需要等上几个月十分正常。遇到这种情况时,大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约定一下放款时间,银行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放款,属于银行方面违约,借款人可以主张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备注:但如果是政策变动造成贷款不能办下来,属于不可抗拒力。不可抗拒力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购房者遇到限购政策,失去购房资格,或被提高首付、利率,属于不可抗拒力,银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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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4

房贷办不下来,违约责任的判定有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主隐瞒房屋为共有财产

购房时间,即便是产权证上只有房主一人的名字,也有可能出现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房主隐瞒实情,在交易过程中已经签订合同,交纳购房定金,但其他的房屋拥有者得知后不同意卖房。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无法进行贷款买房。共同财产需经过产权人和所有共有人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买卖。不然,就算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不能走贷款流程。

(二)开发商漏交材料

由于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疏忽,漏交材料,造成贷款不能按时发放,买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约,并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退还首付。

(三)银行放款太慢

如果只是因为银行放款速度太慢,遇到政策收紧,放款时间普遍变长,贷款需要等上几个月十分正常。遇到这种情况时,大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约定一下放款时间,银行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放款,属于银行方面违约,借款人可以主张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备注:但如果是政策变动造成贷款不能办下来,属于不可抗拒力。不可抗拒力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购房者遇到限购政策,失去购房资格,或被提高首付、利率,属于不可抗拒力,银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借款人个人征信或材料有问题

房贷办不下来,也有可能是购房者提交的材料有误、材料不全、个人征信不良等。申请贷款的时候要确认资料无误,如果逾期记录不是故意造成的,可以跟产生逾期的银行协商能否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申贷前可以详细咨询贷款银行的信贷员,信贷员对贷款人情况和政策要求比较了解,解决问题也更有针对性。

第2个回答  2019-06-02

下面有几种情况,情况不同,违约责任页不同。

一、房主隐瞒房屋为共有财产

在购房过程中,即便是产权证上只有房主一人的名字,也有可能出现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房主隐瞒实情,在交易过程中已经签订合同,交纳购房定金,但其他的房屋拥有者得知后不同意卖房。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无法进行贷款买房。

共同财产需经过产权人和所有共有人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买卖。不然,就算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不能走贷款流程。

二、开发商漏交材料

由于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疏忽,漏交材料,造成贷款不能按时发放,买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约,并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退还首付。

三、银行放款太慢

如果只是因为银行放款速度太慢,遇到政策收紧,放款时间普遍变长,贷款需要等上几个月十分正常。

遇到这种情况时,大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约定一下放款时间,银行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放款,属于银行方面违约,借款人可以主张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但如果是政策变动造成贷款不能办下来,属于不可抗拒力。

不可抗拒力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购房者遇到限购政策,失去购房资格,或被提高首付、利率,属于不可抗拒力,银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借款人个人征信或材料有问题

房贷办不下来,也有可能是购房者提交的材料有误、材料不全、个人征信不良等。

申请贷款的时候要确认资料无误,如果逾期记录不是故意造成的,可以跟产生逾期的银行协商能否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

申贷前可以详细咨询贷款银行的信贷员,信贷员对贷款人情况和政策要求比较了解,解决问题也更有针对性。

房贷办不下来,最着急、受伤的还是准房奴们,时间就是金钱,耽误几个月,市场政策可能就变了,就算是对方承担了违约金,又得重新看房、选房,耗费更多的精力、时间。

所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买房人要多几个心眼,仔细核查房屋、房主情况,如实提交资料,尽量避免出差错。

第3个回答  2019-06-01
在买房的过程中,总会有部分买房人因为种种原因房贷办不下来,那么造成房贷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房主隐瞒房屋为共有财产
在购房过程中,即便是产权证上只有房主一人的名字,也有可能出现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房主隐瞒实情,在交易过程中已经签订合同,交纳购房定金,但其他的房屋拥有者得知后不同意卖房。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无法进行贷款买房。
共同财产需经过产权人和所有共有人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买卖。不然,就算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不能走贷款流程。
二、开发商漏交材料
由于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疏忽,漏交材料,造成贷款不能按时发放,买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约,并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退还首付。
三、银行放款太慢
如果只是因为银行放款速度太慢,遇到政策收紧,放款时间普遍变长,贷款需要等上几个月十分正常。
遇到这种情况时,大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约定一下放款时间,银行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放款,属于银行方面违约,借款人可以主张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但如果是政策变动造成贷款不能办下来,属于不可抗拒力。
不可抗拒力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购房者遇到限购政策,失去购房资格,或被提高首付、利率,属于不可抗拒力,银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借款人个人征信或材料有问题
房贷办不下来,也有可能是购房者提交的材料有误、材料不全、个人征信不良等。
申请贷款的时候要确认资料无误,如果逾期记录不是故意造成的,可以跟产生逾期的银行协商能否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
申贷前可以详细咨询贷款银行的信贷员,信贷员对贷款人情况和政策要求比较了解,解决问题也更有针对性。
房贷办不下来,最着急、受伤的还是准房奴们,时间就是金钱,耽误几个月,市场政策可能就变了,就算是对方承担了违约金,又得重新看房、选房,耗费更多的精力、时间。
所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买房人要多几个心眼,仔细核查房屋、房主情况,如实提交资料,尽量避免出差错。
第4个回答  2018-10-27

买房贷款办不成违约主要分一下情况:

情况一:信用记录差导致贷款无法获批:

现在很多人手中都有好几张信用卡,而“卡族”中不少人都有过逾期还款的记录,他们在享受了信用卡的便利之后,却往往忽略了信用问题。近年来,因为信用卡逾期而被银行拒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信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还款将被银行视为信用不良,贷款申请将很可能被拒。

一旦产生了不良的信用记录,借款人也不必过于悲观,有些情况是可以补救的:如果是非本人原因产生的个人征信系统上的不良记录,个人可以与产生不良记录的银行协商,如果是因为银行或第三方原因引起的信用不良记录,可以协商,未果的可继续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核心提出申诉。

除此之外,可以试试不同的银行,每个银行的信用评分标准是不同的,会有一些银行相对宽松一些,只要信用记录不是很差,一般来说都能获得贷款。

情况二:买房后办理了过户,贷款却迟迟批不下来。

房贷迟迟不下来,使一些交易二手房的客户遭遇尴尬。买卖双方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款,也办理了过户手续;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分情况来处理:如果贷款已经通过了银行的审批,此时买卖双方只能双方耐心等待放款;

如果贷款没有通过审批,买家和卖家可以协商如何支付尾款的问题,如果买家确实无法支付尾款,那只有按合同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买家是否违约情况要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

通常来说,若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的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房贷办不下来首付款能退吗?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首先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首付款。

综上,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扩展资料: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

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 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文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一般说来,违约行为从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就包括民事违约和民事侵权两类。

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出损害补偿要求。但是,各国的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该后果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

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而实际违约又可分为不履行(包括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和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可分为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不完全履行(包括部分履行、履行地点不当的履行和履行方法不当的履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贷款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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