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1-28
一、物的概念所谓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物,泛指世间一切物理上所称的物,是由物的自然属性决定的。狭义上的物,即法律上所称的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为民事主体所实际控制或支配,并能满足民事主体某种需要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二、物的特征民法上的物,除具有物的自然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征:(一)须存在于人身之外(二)须能够为人力所实际控制或支配(三)须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四)一般为有体物一、动产与不动产(一)划分标准——根据其能否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害其价值(二)含义动产,是指可以一般方法移动且移动后不会改变或不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以一般方法移动或虽可以移动但移动后会改变或损害其价值的物。(三)区分意义1.流通性质和范围不同2.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和公示方式不同3.诉讼管辖不同二、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一)划分标准——根据其在流通过程中是否受到限制及其受限制的不同程度(二)含义流通物,是指法律允许在民事主体之间自由流通的物。限制流通物,是指法律对其流通的范围和程度加以一定限制的物。如文物、金银、麻醉药品、枪支弹药、外汇等。禁止流通物,是指法律明确禁止流通,不能成为交易标的物的物。在我国,禁止流通物主要包括;土地、国家专有的矿藏和水流、假币、淫秽物品、毒品等。(三)区分意义明确不同物品的可流通程度和范围,借此判断具体民事行为的效力。三、特定物与种类物(一)划分标准——根据其是否具有独立特征或是否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二)含义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其他的物代替的物。它包括独一无二的物(如北京故宫)和从一类物中指定而特定化的物(如从同一型号的电视机中选出的一台)。所谓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指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消灭。根据物权变动原因的不同,不动产物权变动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另一类是非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