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月我厂销售产品100件,含税金额为1000元。发生运费100元,我司先代垫运费100元。

为什么开票金额是954.7+162.3=1117元,不是1100?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7
既然是含税金额1000,那么票面的合计金额就应为1000元啊。
代垫运费的增值税:
代垫运费是货运站应向购货方收取的费用,如果转运站可以直接开发票给购货方,企业只是暂时代垫运费(对方的运输发票可由企业代转交购货方),然后随货款一并收回,企业开发票时就不用含运费开票.
如果代垫运费发票不能由转运站开给购货方,而是转运站开给企业,企业再随销售的产品一起给购货方开发票,那运费的增值税就要随销售的产品一起按17%计算,这种情况下的代垫运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代垫运费,而是企业收回的运输成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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