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拿手机被交警查到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2-30

  开车时拿手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开车拿手机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被执行交警查到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除驾驶证2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1960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管理办法》,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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