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证是否有效的问题

我09年时在单位办理了深圳的居住证,有效期是到2019年的,但是由于当时要办理一些事情需要注销掉居住证就注销了,但居住证还一直在我这里,后来我就换单位了,一直没在管这个事情,现在说可以凭借居住证办理港澳证,那么我原来的这个居住证还可以用来办理港澳证吗?如果不行具体要怎么做呢,想打电话问却不知咨询哪个部门,因此希望在这里能找到正确的答案。谢谢啦~~~

第1个回答  2012-08-31
你现在在“居住证综合信息网”查一下,你的居住证是不是“终止功能居住证”?如果是就直接到派出所续期,这样的续期只能延长半年有效期,也就是临时的。如果半年后不再续期,又将变成终止功能居住证;
你知不知道“临时居住证”能不能办港澳通行证?如果不能,就要转为“深圳居住证”;两种居住证的卡还是同一张。转“深圳居住证”条件:在深从业,且你也在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工伤医疗保险,如果你公司人事部有申请居住证的机构代码,只需要跟你们人事部说一下就能转换类型为10年有效的,也就是长期的;
如果公司不给你办,你就只能去当地派出所申请转换类型了,到了那里他们会告诉你最佳答案,要说明的是,应是免费的,只要卡还在手,不用支付任何费用。我就是人事部的,经常给员工办居住证,也转换过类型,所以我的方法一定有效,可以放心! (如果觉得好,请给个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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