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数额巨大,网上追逃,不认罪。能不能判缓刑?

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证据经过开庭质证,不存在保密性,为什么不敢让申诉人阅卷?不敢公开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档案管理规定》是否违宪?

第1个回答  2019-09-25
这个得看法律上有没有这条?哇,晚上最套不认罪你还嫌快行。有可能。对于那个自首的应该可以吧!染
第2个回答  2019-09-19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合以上两点,如果盗窃罪被判三年以下刑期,可以适用缓刑。
扩展资料: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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