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定程序,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提高选定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拍卖机构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强伊犁州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拍卖机构的动态管理。自2016年1月1日起,本院不再编制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拍卖机构名册,所有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拍卖案件的机构选定工作均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实行电子摇号选定。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的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拍卖机构,预申请参与本院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拍卖活动的,请于12月25日前自行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完成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http://www.rmfysszc.gov.cn);
2、进入“机构注册”栏目,按照平台提示要求上传相关信息资料;
3、点击“确认注册”。
联系电话:0999-8335229
联系人:程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