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
1.综合处。负责中心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文、电、会及中心工作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重要文件草拟工作;负责信息、目标、保密、安全、信访、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交易活动及中心后勤保障工作;参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及重大问题调查研究。
2.交易受理处。承担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拟订公共资源场内交易工作流程;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进场交易项目报名、发布审查;安排项目交易时间及场地。
3.交易组织处(矿业权交易中心)。负责进场项目交易现场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交易项目网上开标及竞价;承担矿业权出(转)让交易服务。
4.交易评审处。依法负责项目交易现场评审及结果报送;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建设及相关工作。
5.现场监督处。负责项目交易现场监督工作;承担交易场所秩序维护;受理、移送并协助查处现场交易质疑、投诉,配合执法机关进场监督与执法。
6.技术信息处。承担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平台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采集、整理、发布项目进场交易信息,提供交易现场咨询服务;统计场内交易数据,保管场内交易档案。
7.财务处。负责中心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定并实施相关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8.人事教育处。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工、青、妇工作。
9.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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