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街道的建置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朱家尖历史悠久,据黄沙村兵船湾出土的石戈等文物考证,早在商、周时已有人在境内居住。春秋时属扬州百越之地,战国时属楚国辖地。秦统一中国,建立郡县,属会稽郡鄮县东境。西汉至两晋南朝沿用秦制。隋朝时属会稽郡(吴州、越州)句章县(鄞、鄮并入)地。唐时废郡置州。开元26年(738)置翁山县(此为舟山置县之始),属明州翁山县安期乡马秦里地。宋以后历为昌国县(州)安期乡马秦里(都、村)地。康熙27年(1688)建定海县,朱家尖属定海县安期乡洛迦岙地。道光21年(1841)定海县升直隶厅,改岙设庄,境内属定海直隶厅安期乡洛迦庄地。光绪26年(1900),安期乡废,后依次属定海直隶厅(县)舵岙区、第二区、洛舵自治区、洛舵乡地。民国初沿袭清制。民国23年后,依次属定海县第二区、第二乡镇联合办事处,普陀区,沈家门区。境内初设朱南、朱北、顺母3个乡,后设朱家尖、顺母2个乡,25年设朱家尖乡,辖21保217甲。
解放初沿用民国制。1953年始建普陀县,境内设庙跟、月岙、五眼、龙眼、里岙、西岙、顺母6乡,属舟山专区普陀县地。1956年合并为庙跟、月岙、西岙、顺母四乡,1958年合并各乡成立朱家尖人民公社,1961年建朱家尖区公所,分设朱家尖、西岙、顺母公社,1983年改公社为乡,1986年改普陀县为普陀区,朱家尖隶舟山市普陀区。1992年5月,调整机构,撤消了朱家尖区,合并朱家尖、顺母、西岙3乡建立朱家尖镇,隶舟山市普陀区。1993年3月成立“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开发建设管委会”,1998年5月撤销朱家尖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成立“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风景旅游管委会”,并与镇委、镇政府合署办公。2007年10月,朱家尖撤镇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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