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教育局根据其职能划分设置了多个内部管理机构,具体如下:
首先,办公室是教育局的核心部门,负责处理机关的日常事务,包括文书处理、会议组织、信息管理、档案保管、机要事务、工作督办、信访处理、保密工作、财务管理、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产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等。此外,它还负责教育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
其次,人事科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主要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工作,包括劳动工资政策、职称评聘、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以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同时,它还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计划统计科(内部审计科、安顺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则承担着规划和统计的任务,以及内部审计和学生资助的管理工作,确保教育工作的高效运行和公平公正。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4号)、《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0〕9号),设立安顺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