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房屋登记条例第六章  预告登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5


石家庄市房屋登记条例的第六章规定了预告登记的相关内容。预告登记主要用于保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房屋权益的暂时性锁定。以下是预告登记的几个主要应用场景:



    第四十九条列举了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况,包括预购商品房、预购商品房设立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或抵押、在建房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
    第五十条强调,预告登记期间,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房屋所有权人不得擅自处分房屋。预告登记解除或满足登记条件后,应在三个月内申请正式登记。
    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四条规定了预购商品房、预购商品房抵押权、房屋所有权转移和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的具体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合同、付款证明等。
    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建房屋预告登记需要提交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文件。
    第五十六条规定,预告登记失效或相关权益终止时,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预告登记证明申请注销。
    第五十七条规定,预购商品房设立抵押后,如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可转为正式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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