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士官轮休需要什么材料?

现役已婚士官轮休需要什么条件才符合 需要哪些相关的材料才可以?

第1个回答  2021-03-05
周末轮休对象为已婚军官、士官,且配偶长期在驻地工作或生活的,可以在休息日和节假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不包括工作日;军官、士官在配偶来队探亲规定的留住期间,可以回家住宿,不区分工作日、休息日和节假日。

周末与节假日,已婚军官、士官的轮休规定。根据201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规定明确:

符合驻地轮休或离队住宿的已婚军官与士官,军官保证在编制数的50%、且有一名主官在位的前提下,士官不影响士兵在位率以及执行任务和管理的前提下,可由单位统一安排轮休。

军官保证编制数的50%,也就是说只要编制在连队,包括学习、帮工、集训及已经休假等所有军官在内,要达到总数的50%,另外必须要有一名主官在位,如果说单位军官在位率不及编制数的50%,在位军官是不能够轮休的。

士兵的在位率,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规定,战备值班部队及边海防部队不超过10%,内地部队不超过15%。执行任务的特殊部分队,由旅级以上单位首长规定。已婚士官轮休的单位,需要满足士兵的在位率。

对于军人离队住宿的问题,《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规定中,明确了明确了军官或士官离队住宿的请假销假权限,没有提到离队住宿的天数要从正常假期中扣除的说法。

不过,《条令(试行)》明确了工作日非休息日或者节假日请假回家的,累计时间从年度正常假期中相应扣除。已婚军官、士官周末轮休的时间,发生在休息日和节假日,故累计时间不该从年度正常假期中扣除。但为什么有战友反映假期减少了呢?因为对于享受周末轮休的已婚军官、士官,不再享受探望配偶假。

这并不是说,因为周末或节假日轮休而扣除年假,而是根据军人探亲休假的有关规定,军官、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探望配偶假2次,探望配偶假期天数军官与士官相同,2次累计共为40天。

已婚军官、士官与配偶已经实际在一地区生活,故不再享受探望配偶假,以及分居费等有关两地分居军人夫妻享受的待遇。即使因为疫情影响,一时没法进行轮休,或平时本人放弃轮休的,只要夫妻实际处于一地生活,就不享受探望配偶假。
第2个回答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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