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广告牌需要办理广告登记手续?

这几天城市管理局的人给每条街的每一家商业户发了一张“ 限期改正通知 ” 说是什么我们安装的门头广告,未办理广告登记手续,已违反《镇雄县城市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叫我们於2010年4月2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办就要强制拆除。还说什么如果要留下广告牌就要每平方教300块钱。 我就纳闷了,我们安装的门头广告没有影响到什么阿,而且都是安装在自家房上 为什么就要有这种规定?我想请问大家 ,城管的这种规定是正确的吗?符合法律的要求吗?

第1个回答  2019-08-26
办理户外广告牌需要手续:
1.选好广告位置后,首先请广告公司先制作一个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2张、户外广告位置的现状照片1张;
2.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外广告位置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到城管部门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3.待城管部门派人现场勘验合格后,发放户外广告设置证(有的地方是一个批件)。收费视广告的位置、大小和各地方的具体规定。
4.然后持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1张、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到工商部门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广告中涉及到商品生产厂家、评比获奖结果、证照等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工商部门审验合格后,发放户外广告批件,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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