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12月25日。
年底12月25日至年终结算日期间是不会发放贷款的。这段期间银行户进入揽储阶段,关闭贷款通道。但是不同银行的具体停止发放贷款的时间还是不一样的,要以银行的通知为准。
很多地区银行在12月底的26号以后就会停止放款,开始做月底结算或年终结算。月底这几天也是每个银行放款比较困难的时间,一方面是因为贷款额度不足,另外一方面就是要及时核定当月贷款额度支出等内容。如果银行承诺了借款人月底会放款的话,并不代表要等到最后一天才放款,也有27-28号就放款了。
年底银行放款时长
一般来说,在年底申请贷款并且贷款审批通过,元旦后银行就会放款。如果只是提交贷款申请,在个人资信和申请材料没问题的情况下,那么可能要等到2月份之后才能得到放款。
但年底是一个特殊的时间,到了年底,大部分银行会停止房贷,而贷款的审批时间和放款时间也会拉长。
自借款人携带有关资料到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至贷款划到贷款银行需要18-19个工作日。其中:
①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当日完成;
②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
④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2工作日内完成。
⑤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6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⑥贷款银行将借款人资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2个工作日内完成。
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
⑧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1个工作日内完成。
扩展资料:
一、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二、贷款程序
①政策咨询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咨询,了解担保借款对象、条件和程序,以主贷款担保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情况。
同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及贷款担保最高限额和最低期限。当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由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申请书》供借款人填写。
②申请受理
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
③房产公司盖章
借款人请房产公司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盖章,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④落实还款方式
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帐户,已有信用卡的去银行落实信用卡还款确认,同时签订委托还款协议。
⑤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⑥通知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凭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凭证及经合同各方当事人承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担保公司递交相关资料。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
⑦领取个人资料
所有手续办完后,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来领取个人保管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