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了别人的钱的钱 被人起诉了我下了判决书到法院 法院把我老婆账号的钱从银行取走了但没有事先通知我和我

没事先通知我和我老婆 因为我本人在任何银行都没账号了所以 法院取走了我老婆的钱 想问下法律工作者。 法院这样没事先通知我们 这样算不算违法。可不可以高法院。

第1个回答  2012-04-25
你欠款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你老婆的账户中还款。
法院从你老婆账户划钱,肯定是对方申请了强制执行,那么执行前会给你执行通知书的,不可能未通知你追问

谢谢你哦 还有就是所有账号钱全部转存到我儿子的账号 会不会影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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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还你妻子都负有偿还义务,法院是有权利划拨你妻子银行存款的。
  法院强制执行会下达执行通知单,如果没有下达通知的,法院行为违犯程序,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第3个回答  2012-04-25
如果是共同债务的话,用你们家庭的共同财产来偿还,是合理的

从你银行里划走资金,你们应该知道的,之前冻结资金的时候,会给你们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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