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芝哥哥姓名是什么啊

拜托了

第1个回答  2007-12-15
刘胡烂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2-16
刘某某
第3个回答  2007-12-19
你问她的哪个哥哥?
第4个回答  2007-12-16
《孔雀东南飞》(以下简称“《孔》文”)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首长篇叙事诗,也是古代乐府民歌的杰出代表,与北朝的《木兰诗》并称“乐府双璧”。对这首长诗,一直以来,我们的阅读被文本的语言迷障迷惑,导致严重的误读。
中国人在潜意识里相信“白纸黑字”的事,以为书上明白记载的事就是确然的,所以中国人喜欢说:“不相信?书上都写着呢!”是的,在《孔》的序言里写得很清楚——“汉末建安初,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这个序言陈述了几个基本的事件:1、刘兰芝为焦母所遣;2、刘兰芝“自誓不嫁”;3、刘家逼刘兰芝再嫁;4、焦仲卿是因为听到刘兰芝自杀后,才自杀的。
这个序言表述的事件与真相不符。阅读如同观剧,在情节节奏的紧锣密鼓里,有时我们必须停下来,“天真”地眨个眼,问一声“真的吗”,这样或许更容易接近真相。
一、刘兰芝真是“为仲卿母所遣”吗?
刘兰芝真是“为仲卿母所遣”吗?
似乎我们都相信是这样。在现代人的观念里,历史上的女性都是悲惨的,在封建制度的压迫之下,女人没有自己的自由与尊严,备受蹂躏,男人可以随意“休妻”。这可能是对历史的极大的误解。
历史上的女性在政治上没有地位,但并不意味着女性在家庭中完全没有地位。在家庭中,女人与男人首先是以人的姿态存在的,他们是生活的共同体,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他们首先是亲人的关系而不是阶级的关系。再者,人往往会通过弱化其中某一个方面,从而赢取另一个方面的强化,比如说,小孩子往往会表现自己的弱小,来获得大人的关爱。“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刘兰芝正是通过示弱的方式,将自己与婆婆的矛盾交到焦仲卿的手中的。汉代妇女在家庭生活中有其地位,还表现在作为古代女子“四德”之一的“妇功”(主要是纺织)是家庭供给的主要来源之一,耕织并举不仅是国家的经济命脉,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妇功’的倚重甚至超过了对粮食生产的重视”①;秦汉时期,“妇女的经济活动都是国家税收的来源之一”,“在征收布帛的年代,每年劳动妇女都要向国家交纳大量的绢帛布帛”②。可见,汉代的妇女在家庭生活里是尚有一定尊严的。古代中国妇女处于根本性的从属地位的真正转折点是在隋朝之后。“隋炀帝时规定妇女不再纳课,也就意味着妇女从此不再受田,也不再为国家承担赋役,也就是占人口半数的妇女从此退出了国家经济领域,虽然此后的租庸调制依然是按照男耕女织的模式制定出来的,但妇女的劳动已经不再得到国家、得到社会的承认——也使得妇女进一步丧失了家庭经济地位。”②
历史上的“休妻”并不是历来如此的。我们的社会是从母系社会发展而来的,女性在社会中的统治力量由于种种原因逐渐削弱,但束缚奴役妇女的理论和风气还未成为社会主流思想,妇女在家庭中的力量还没有被完全消解,秦汉时代的女子还是有较多自由的。秦汉女性在婚姻上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在经济上有一定的私有财产,因而秦汉时期夫妻地位相对平等。③妇女有自己的私有财产,并通过嫁妆的形式参与家庭财产的继承,在社会生产上发挥积极的作用,并构成家庭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④秦汉女性在婚姻生活上具有较高的自主权,主要是通过结婚择夫、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等方面表现出来的。⑤
汉末建安中年,社会舆论对女性的约束已经开始变得有点强大,但还处于过渡阶段,果敢的女性还是敢于反抗的。仔细阅读《孔》文,我们会发现刘兰芝并不是“为仲卿母所遣”,而是自己提出离婚的。在诗歌的第二段,刘兰芝首先对焦仲卿说:“……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白”是“禀告”的意思,“及时”是“赶快”的意思,也就是说,不管事实如何,刘兰芝是主动提出要离开焦家的。而焦母的回答也证明这了一点,面对儿子的责难,她回答:“……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话中之意是,对刘兰芝的没有礼节、我行我素,她有意见很久了,“怀”的意思则是说这种意见一直放在心里,或许她在言行举止,特别是眼神上,可能也曾表现出来,但是并没有明确提出要把刘兰芝“遣归”。现在,刘兰芝提出要回娘家去,她也就答应了。有人说,焦母早就预谋把刘氏赶走,而为儿子谋划好了新一房的媳妇,这也是误读,焦母说:“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求”的意思是“请求”,也就是这是一种美好的生活构想,而不是既成事实。
二、刘兰芝为什么要提出“离婚”要求?
焦母是什么时候变得暴怒的,执意要把刘氏遣归的呢?
焦仲卿对感情是热烈的,他威胁他的母亲:“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于是有人说,焦母是因为看见儿子与媳妇生活恩爱,感情浓烈,作为寡母有“恋子情结”,所以一直蓄意在破坏儿子的幸福生活。我以为,这是西方的激进思想,有一定生活基础,但是文中似乎找不出其他有力的证据。猜想永远只能是猜想,荒诞不经的想法想想倒也有趣,但却当不得真的。如果据此以推,我们也可以猜想是因为焦母有同性恋倾向,她爱上刘兰芝,可是小夫妻俩感情和谐,与其得不到,不如拆散他们。呵呵。
我以为,正是焦仲卿说的这句狠话,让焦母怒火难以抑制,终于引发了刘兰芝“被”遣归的结果。在“家变”事件中,我们并没有看到焦家其他人出场,再者,从焦仲卿说这句话的语气之“狠”看来,焦家是寡母孤儿。焦仲卿的这样的誓言不啻是宣告了焦家的绝后,这是天大的事啊,焦母怎可安然置之?当然,我们也不否认,焦母内心可能也会觉得自己在儿子心目中居然比不上媳妇的想法。这样,家庭关系宣告全面破裂。
那么,刘兰芝为什么要主动提出离婚呢?人的舌头不会欺骗人的心,或许从刘兰芝的话语中可以窥得真相吧。“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疋,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这是一段非常动人的表白,有人说,这段话说明刘氏是才德兼修、善良温柔、忠于爱情的一个女子。这样的解读是一种“平面化”地理解人物的方法,如果深入语言内里去探究人物的心理,或许就会有不同的看法。刘兰芝一直强调自己的才德,当一个人在炫耀自己的长处的时候,说明他(她)对人生的期许是很高的,希望在这方面得到相与匹配的成就。刘兰芝认为她的“才德”应该为她赢取美好的人生,但是现实的生活中却是“心中常苦悲”。这是她对婚姻不满意的根本所在。家务劳累,使她“不堪驱使”,何况美好的青春岁月里,还有更大的不如意——“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也有人说,焦母因为刘兰芝来嫁三年而未得结一“籽”,所以早有“遣归”之心,我以为这样的猜测是合理的,但“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是不是也可以说是一句婉词,刘兰芝或者真正的意思是说——相见日稀,故难结“籽”。这是很致命,纵使秦汉时代的夫妻关系相对平等,但无后毕竟将削弱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多年媳妇熬成婆”的生活理想遥不可及,这或许正是刘兰芝想打退堂鼓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吧。理想的生活高不可及,现实的劳累让人厌倦,感情的缺失,未来生活的无望,所有的这一切使生活显得索然无味。当生活让一个女子感到不舒服、不满足,逃离婚姻围城的想法会变得特别强烈。
三、刘兰芝凭什么可以提出离婚?
当一个女人对生活感厌倦,她应该怎样找到生命的出口?这是一个让每个女人都迷惑的问题。杜十娘认为要站在船头,风吹起她的秀发,生命像旗帜一样飘扬,然后,让肉体下沉。当然,也有人选择了现实主义的活法。
对物质的追求更多一点的人,她会比较怕做家务。我以为,刘兰芝就是这样的人。所以,我不相信刘兰芝说的——“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故”或许有两种解释,一是“故意”的意思,还可以是“还是”的意思。如果,当成“故意”来理解,那就焦母在找刘兰芝的碴,如果解释成“还是”的意思,刘兰芝一样还是值得同情的,因为她就真的有点像童养媳,太苦了。问题是,“匹”是一个怎样的概念?《汉书•食货志下》说,“长四丈为匹”。“五匹”就是二十丈,刘兰芝三日织成二十丈的布帛,显然是夸张,是吹牛。刘兰芝之所以夸大其词,就是想改变生活的处境——她想离婚!
刘兰芝要离婚的底气在哪里呢?
我们或许有必要考察秦汉的贞节观问题。对贞节重视的程度一直是人们衡量妇女社会、家庭地位高低的指标之一,要求妇女恪守贞节意味着男权的强化、女权的消退。西汉前期贞节意识初露端倪,西汉后期刘向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统而明确地提出了妇女“从一而终”的贞节观念,东汉的班昭提出“夫有再娶之意,女无二适之文”,强化了这种意识。⑥但即使如此,汉建安中时这种贞节意识也表现出不平衡性,上层妇女贞节观念较淡薄,下层妇女很重视。⑦刘兰芝出身上层社会(下文详论),所以她的离婚在思想资源上是丰厚的。
但仅止有思想资源显然是不够的,因为毕竟汉建安中贞节意识已逐渐成为社会的普遍意识,因此刘兰芝会“入门上家堂,进退无颜仪”,刘母则“大拊掌”。我有一个疑问,像刘兰芝这样“被休”的人,为什么会有“十八九”岁的县令三公子来求婚,为什么她还可以拒绝,为什么“省长”的五公子要来求婚?刘兰芝十七岁出嫁,与焦仲卿生活将近三年,也就是说此时她是“二十岁”,从情理上推断不合逻辑。
刘氏一定有一些“资本”,这些“资本”是让那些做官的人折服的。有人认为刘氏才德卓绝,使人倾慕,我认为不足为凭。刘氏与其母都强调——“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但显然这是要突出刘氏妇德好,而不是要表现她的才华有多么卓绝。但毕竟刘氏是“被休”之人,在“从一而终”的观念逐渐加强的社会里,刘氏在社会声誉上终究是“德亏”之人。那么到底刘氏的“资本”是什么呢?细读原文,我们或许能发现些许端倪。
我们来看看刘氏的嫁妆——“妾有绣腰襦,葳蕤自生光,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箱帘六七十,绿碧青丝绳,物物各具异,种种在其中”,富贵妍丽,岂是寻常人家之物?我们再来看看刘氏“辞别”焦母(我觉得这样的场面与其说是辞别,不如说是示威!)时的妆束——“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当”, 珠光宝气,宛如金玉闺秀。看来,刘氏辞别焦母时说的一番话,倒似是反语了——“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币多,不堪母驱使”,难怪“母听怒不止”!
刘氏的显赫家势,从她的第二次出嫁的排场也能看得出——“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婀娜随风转,金车玉作轮,踯躅青骢马,流苏金缕鞍,赉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杂采三百疋,交广市鲑珍,从人四五百,郁郁登郡门”。这当然是夸张的写法,但考察一下汉代的婚嫁费用及官员收入情况,我们或许能大致明白刘氏的家庭出身。
按照“吏民嫁娶之品”(史学界一般认为是王莽制定)中的规定,三百石以下官吏(即低级官员,俗称“吏”)和庶民阶层的嫁娶费用最高不得超过15000钱。太守的俸禄是2000石⑧,即按比例算,其婚嫁费用大概也就10万钱。相较之下,刘氏第二次出嫁的排场显然不能说是运用了“夸张”手法可以解释的。从太守的收入情况看,这种排场当是刘家的“手面”。我认为,刘家当是巨商之家。文中有一个细节是值得注意,“交广市鲑珍”,“交广”是交州、广州,在现在的广东、广西一带,与庐江府(现安徽安庆市附近一带),在当时的交通情况下,从庐江府要到交广采办“鲑珍”,非得拥有庞大的商业交通优势是难以办到的。这个细节可以作为刘家是商贾之家的一个佐证。从“从人四五百,郁郁登郡门”这个句子来看,显然上面排场盛大的队伍是从刘家出发一路奔赴太守家的,而且船队、车队是在成婚前一天出发的(后文刘母对刘兰芝说:“适得府君书。明日来迎汝,何不作衣裳”),也就是说,庞大的船队、车队是刘兰芝的嫁妆。刘兰芝又一次以庞大的财富完成了一次联姻。
我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刘兰芝这样的“富家女”当初会会嫁给焦仲卿这样一个“小吏”?根据刘兰芝“辞别”焦母时的“反语”,考察汉代相对自由的婚姻结合形式,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一次自由恋爱的“成果”,是刘兰芝的一次浪漫主义的精神出行,但是现实却宣告了这次精神出行的失败。在现实的光照之下,刘兰芝从浪漫里醒来,于是决定回归现实的活法,而改变生活的现实条件一应俱备,“娜拉”还有什么理由不“出走”呢?
四、刘兰芝为什么自杀了?
刘兰芝决定要摆脱让人厌倦的生活现实,去追求更加现实的生活,并且勇敢地走出了第一步,经过精心的策划,找到了“金龟婿”,完成第二步。但是最后她又为什么自杀了呢?
我认为,刘兰芝的“悲剧”的根源在于,她不是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
刘兰芝难以忍受的只是“小吏”家庭的生活现实。当焦仲卿让她暂时还家去,他“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时,刘兰芝第一句话就回答说——“勿复重纷纭”,又说“何言复来还”,意思明白得很,她根本就不想再回来了。她似乎想好了“后路”。但刘兰芝对焦仲卿毕竟是有感情的,临别她留下信物作为纪念,“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一方面刘兰芝想摆脱眼前的生活,做一个现世主义的拥趸,另一方面,她依然想保留住内心纯洁的精神城堡。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她手伸得太长,要得太多,给她的悲剧埋下了“祸根”。所以,当焦仲卿一再要求她要“结誓不别离”时,她抹不下面子就答应了。初还家,县令的儿子来求媒,她说“今日违情义,此事恐非奇”,但却又说“徐徐更谓之”,意思是说,再嫁的事慢慢再说吧。这样的话令人作疑。当太守的儿子来求媒时,刘兰芝的哥哥来做“思想工作”了——“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刘兰芝马上答道:“理实如兄言。”看来刘兰芝对自己的后半生思谋已久!接着她表示要由哥哥看着办,至于与焦仲卿的约定,“虽与府吏约,渠会永无缘”,不必去提。这里“虽”有两种译法,一是“虽然”,一是“即使”,不管是哪种译法都是很值得细想的。接着说了一句很直白,但也充分显示了刘兰芝内心真实想法的话——“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登即”翻译成“马上”,“便”就是“即”,也是“马上”的意思。那么与焦仲卿的誓约怎么办?由兄长去顶,“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县长的儿子求媒就“自任专”了,太守的儿子求媒就“处分适兄意”,这也是很有趣的事啊。
美好的生活在眼前像画卷一样展开,刘兰芝最后为什么又自杀了呢?
从文中看来,是刘兰芝现世主义得不够,把感情的戏演得过头了。如果喜笑颜开地“再嫁去了”,显然要被人取笑了去,在道德上容易处于劣势,而且毕竟再嫁太守令郎只是一种基于现实的考虑,她内心还是会留恋焦仲卿的情真意切的。所以,再嫁之前一场亦假亦真的“哭戏”。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刘兰芝边哭边裁衣,“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心理学研究发现,左手执刀的人往往理性思维比较发达,心思较细密。“朝”、“晚”两个词呼应,似乎是要说明刘兰芝“女红”极好,但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她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就把再嫁要用的衣服做好了。
悲剧的“火引子”握在焦仲卿手里。焦仲卿没来,一切都将顺理成章地进行下去,焦仲卿一来,一切就发生了逆转。我们先来听听刘对焦说的话:“自君别我后,人事不可量。果不如先愿,(此三句对事件进行解释,意在推卸责任)又非君所详(此句含糊其辞,搪塞焦仲卿)。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应他人,(此三句通过示弱,完成自己的道德形象的塑造)君还何所望(这句话倒也真实)。俗语说,“听锣听尾声”,最后一句言下之意是说——不要再提誓约了!可惜焦仲卿眼光太“毒”,窥见知了刘兰芝内心,恨焦仲卿出语又太“真”——“贺君得高迁”,陷刘兰芝于道德劣势,更恨焦仲卿出招太“狠”——“我独向黄泉”,这是以死相逼。焦仲卿一旦独死,刘兰芝纵然顶得住社会舆论的指责,恐怕深夜时分也难以面对内心的道德歉疚。好,你狠我也狠,于是刘兰芝也留下狠话——“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焦仲卿的出现,刘兰芝的现实主义生活构想宣告破灭。
在现实中无望的人,对精神世界的追求往往会更加热烈而偏执。刘兰芝的现实追求失败了,她就转而寻求道德的完善。这就是她为什么不在婚礼前夜自杀而选择婚礼既成之夜沉水而殁的原因。因为这样她就可以给舆论一个交代了,她虽然“被休”,但一切皆出于“逼迫”!刘兰芝是这样死的——“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揽裙脱丝履”,是从容,将死之前依然注重形象的完美;“举身赴清池”,水可以使人的灵魂清洁,刘兰芝最后是不是也渴望回归灵魂的纯净无瑕呢?
女人某种程度上说,会比男人更果决一点。所以,刘兰芝比焦仲卿先走一步。焦仲卿虽然说了狠话,以死想逼,但似乎并不真意想死,所以在庭树下“徘徊”,但刘兰芝已死,焦仲卿若独活同样也扛不住社会舆论的指责与内心的道德歉疚,最后也“自挂东南枝”了。如果去除内心对自身的道德要求,或许两个人都将开始新的现实主义的活法,生活也将会是新的面貌,他们会快乐吗,不得而知。但确然的是,生活将继续下去。我想,他们选择死,或许并不是两人精神上的重新结合,而是自己对自己精神的一种允诺,他们在死之前内心或许快乐,或许痛苦,但毕竟都和所不喜欢的现实说了一次“NO”。
五、顺便说说:一个被篡改的结尾。
“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这是《孔》一诗的结尾。我可以很大胆地判断这是一个被篡改的结尾。文字是不会欺骗人的,这段文字暴露篡改者内心的秘密。
结尾的前四联用诗的意象对情节进行概括,这里面隐藏了篡改者的价值观念。后三联则透露了篡改者的真实意图。这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词——“寡妇”。寡妇听见鸳鸯“相向鸣”而“起彷徨”有两种可能,一是回忆过去的美好岁月,一是期望未来的美好岁月。“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不管是“行人”还是“寡妇”,告诫你们一定不要不满足,如果对现在的生活感到不满足,有诗为鉴,有刘兰芝为鉴,死或许就是你们唯一的结局。所以,“戒之慎勿忘”啊。统治者通过文人的“如椽巨笔”消解了人们的抗争,现实再怎么不堪,请继续忍耐!
这个结尾与序言合谋,将人与现实的紧张关系缩小为个人的爱情纠葛及简单的家庭矛盾;更可恨的是,将人追求幸福生活时必然要遭遇现实矛盾的永恒命题,转化为封建奴役的教谕,为东汉末年逐渐强化的削弱女性社会及家庭地位的反历史潮流的思想摇旗呐喊。刘兰芝和焦仲卿的身上有着他们的优点,但也有着他们的缺点,他们是一个复杂的存在,他们首先是以“人”的形象存在的,而不是以“政治符号”的形象存在的,更不应该成为统治者意图的工具存在。

《孔》文是具有写实主义倾向的一个文本,虽然在文字描写和文学表现手法有浪漫主义的成分。作为一个事件,它有着丰富的内涵,提供了多向度的解读可能。本文只是出于个人直觉的一次诠释,或许有“过度诠释”之嫌,旨在抛砖引玉。

未注明出处的引文均出自原文。
①李志生:《试论唐代后期妇女贞节的走强趋势》
②朱庆华:《封建私有制与中国古代妇女的从属地位及其社会性成人身份的丧失——以中国古代妇女的经济活动为例》
③参见管红《秦汉女性家庭地位管窥》(《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3期);翟江月 《先秦两汉女性社会地位变迁管见》(《淄博师专学报》1995-1)
④参见刘筱红《中国古代妇女的经济地位》(《中国史研究》1995-4期);魏文清《秦汉妇女对文明的奉献》(《黑河学刊》1988-3)
⑤参见王扬《试论汉代妇女在婚姻中的自主地位》(《郑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9期)
⑥参见赵志坚在《两汉妇女贞节问题》(《历史教学》1998年第4期)
⑦参见郝连昌在《试论汉代妇女的贞节观》(《齐齐哈尔师范学校学报》1988年第3期)
⑧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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