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在下班途中遇车祸死亡 对方全责 员工已经60岁 无劳动合同 问工厂承担怎样责任

我工厂员工在下班途中遇到车祸死亡 对方车全部责任(保险齐全)员工已经60岁 与工厂无劳动合同 问工厂需在此次事故中赔偿大约多少钱?

第1个回答  2012-05-02
1、员工已经年满60岁,根据我国就聘用离退休人员的相关司法解释,不签劳动合同是合法的,这没什么问题,而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对方车负全部事故责任 那么应该在责任司法鉴定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对方依法支付本次事故的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可由工厂适当补助。
3、司法解释对《工商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解释是,帮助在发生机动车事故后的员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第2个回答  2012-05-02
如果员工年满60周岁的话,又是对方负全责的话。所有费用由对方负责,因为年满60岁,不能按工伤处理的,企业只需按非因工负伤支付约15个月工资的抚恤金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2-05-07
员工已满60周岁,通常不再认为与单位存在的是劳动关系,所以发生的伤害也不视为工亡。
如果该员工已经开始享受养老金,应由社会保险部门按退休人员死亡的规定支付待遇。
如果该员工没有养老金,单位应按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支付。

如果死者家属能够经社会保险部门认定是因工死亡,就按《工伤保险条例》39条规定赔偿。虽然希望不大,但家属要是不接受普通的死亡待遇,一般都要去社保部门要求认定工亡的。
第4个回答  2012-05-08
按工亡赔偿,50余万
纵横法律网-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严俊律师
第5个回答  2012-05-02
那得看他在场子里面上了多久的班了?厂方需要赔偿员工在公司所有收入的1倍,和其他的所有的费用。因为是你们厂子没有签劳动合同 所以责任你们厂方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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