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是指具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物质、设备、工艺或场所等。
按照相关规定,重大危险源一般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导致大规模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如核反应堆、大型化工厂等。2、二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导致较大规模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如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等。
3、三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一定规模的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如氯气制造、危险品储运等。4、四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导致较小规模的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如烟花爆竹、油站等。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划分等级不同,管理控制的要求也会不同。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评估和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我国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为GB 18218-2018。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适用于: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以上内容参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