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2011届应届毕业生户口和档案打回原籍的诸多问题(学校是部级单位)!非常感谢!!急求!!

我2011年6月底毕业,工作单位不接收户档,想把我的户口和档案打回原籍。我家是县级市的村,我们学校是部级单位,学校说不能把户档打回县级市,只能打回地级市,户口和档案只能打到地级市人事局,可是我给地级市人事局打电话说他们只管档案不管户口,户口让我问公安局,可是学校又说不是我想打哪就打到哪的,他们按规定办事,户档只能一起打到地级市人事局,到了之后你想放哪就是自己的事了,但具体怎么办学校也不清楚,而地级市人事局关于我说的户口问题他们也不清楚,说是公安局管的事情,我该怎么办呢?有没有好心人经历过我这种情况?如果必须按学校说的户口也只能打到地级市人事局,我应该怎么再把我的户口迁回家里(我想把我的户口迁回家里和爸妈在一起)?需要什么证明或具体找哪些单位?打到地级市人事局他们会如何处理我的户口?急需好心人帮助。非常感谢!!

第1个回答  2012-04-08
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
不知道你的具体生源省市,如果学校说派遣回生源地的市级人保局,这个确实是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毕业生派遣及接收规定(文件)来执行的。不能完全依照毕业生个人的意愿。
你的情况可以这样:
如果户口已经迁到学校,毕业时没有派遣到就业单位,派遣时学校会根据就业报到证发给你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就是生源地的地级市,但是户口绝对是“非农业”户口,也就是说不可能落回父母的农业户口中,这个原来公安部和人事部的规定就是这样,谁也改变不了。
就业报到证和档案派遣回生源地人保局,你毕业报到后,可以直接在人保局下设的人才交流中心申请人事代理,这样不仅档案,就是户口和组织关系等都可以在人才中心进行管理了。
如果你想在该地级市所辖范围(包括你的生源县)择业、就业,都可以直接在这个人保局进行办理。如果超出行政范围或为中省直单位,仍需到报到证原签发省级就业部门办理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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