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准备给全矿职工以发放车贴的形式发放车贴200元及水电气补贴200元,住在南京的同志原本每月19元的交通贴取消。发放的200元车贴交单位乘坐交通车,结果南京的同志不仅车贴全部交做车费,上下班车后还得自负换车费用,(每月换车费22-23天*1.6*2次*2*23约148元),而居住在单位的同志全得。(历来土政策规定住南京的同志单位不予分房,不给任何福利)所以想在此咨询车改与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二者含义是否一样,二者是否抵触,这样做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