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情况如下:
在像贴吧这种场合,为了某些非商业目的(也不是其他什么有利可图的行为)
粘贴了别人用来做头像的自己的照片,这样是什么情况?能够谴责吗?
前提:照相者本人没有注明不能转载(或传播),而且,他的照片也是在论坛
之类的地方贴出的。
上面说的,是普通百姓的情况,如果照片里的主角是明星,应该另当别论吗?
照片的主角(暂且当作是照片版权的拥有者)把照片传到网上去(如用来当作自己的头像),不加备注(如禁止转载),可以算是默认同意转载吗?
如果是明星的话,也应该另当别论吗?
还有,如果我偷拍在路上遇到的明星,这照片的版权,是属于谁的?
不知道问题会不会太白痴,希望知道的大侠能够打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