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网上跨省立案

原告是山东某企业,因为打假维权事宜需要起诉其他省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只能选择山东的法院,不能选择被告所在法院,每个省份的网上立案平台都是独立的,不能注册一个账号适用其他平台,所以说经常起诉不同省份的被告每个省份的平台都得注册吗?有没有统一的一个全国范围的平台?

第1个回答  2019-02-23
公民遇到不法侵害,可以报警,接警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属地管辖原则决定是否受理和立案。报警时去就近的派出所或警务区即可,也可以电话报警。
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是否达到立案条件由司法部门经过审查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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