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用工单位要负责吗?

我今年54岁在工作中不慎摔伤,造成颈椎骨折,经鉴定为4级伤残,请问用人单位应负相应责任费用吗?劳动法有无相应条款?谢谢.(注:我因是临时工,无劳动合同,且工作时间不长.)
请问有具体的法律条纹没?适用哪条法规?

第1个回答  2009-05-21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和用工单位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有用人单位发的一些凭证如工资单,饭卡那些的话就保留着也可以作为证据的,没有的话反正你们一起也有很多同事的都可以证明你在那工作过就行。
你首先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单位不愿承担费用你就只能去仲裁委申请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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