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打印的文件能否鉴定出原件的真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17

不能。

1、颜色浓度不一样。彩印的公章,其颜色显得很深很浓很密,色调十分均匀,和原来盖出来的效果简直是天壤之别。

2、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不一样。彩印不管多像,仍是复印件,在某些情况下不如原件的效力高。

3、纸张背面触摸感不一样。原来盖了章的文件纸张盖章部位的背面有凹凸感,但是彩印出来的纸张没有凹凸感。

4、字迹笔画连续性不一样。原来盖了章的文件字迹笔画连贯没有断续的地方。彩印出来的复印件会有字迹笔画会有断续的地方。

5、适用场景不一样。原来盖了章的文件多用于正式场景,例如国家行政机关校验真伪证据。彩印出来的复印件多用于存档备份。

通过字迹来判断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第一、看纸的反面,如果用手轻抚有凸出感,说明是手写的


第二、看字体,如果字体比较清晰,笔画没有断续的地方说明是手写的原来件


第三、用手划一下颜色较重的字,看能否拖出一道黑色的印记。复印机的墨一般较轻,划不出印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单纯的复印件的证据效力无法认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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