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有哪些机构负责招生和学位管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研究生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文件处理、档案整理、数据统计和印章使用,同时负责研究生院的信息化工作。
培养处专注于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涵盖教务管理、成绩管理、培养方案审核、质量管理,以及课程和教材建设、教育创新项目、科研训练和奖励、国际合作办学与联合培养等。
管理处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籍和学历管理,教育资助,奖学金评定,入学教育,活动组织,违规处理及困难补助核发等工作。
党委研工部负责研究生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德育工作理论,辅导员队伍建设,以及研究生的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
招生办公室专责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包括招生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宣传与咨询,以及考务组织、考生申诉处理等。
学位办公室作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与质量评估、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制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学位申请与授予管理,以及论文质量评估和优秀论文评选等工作。
最后,学位管理办公室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包括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对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
扩展资料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院校之一。1986年试办研究生院,1996年正式建立研究生院。学校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中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38个。学校可授予17种硕士专业学位,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专业学位教育已成为学校研究生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还设有18个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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