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则适不适用于人类社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27

自然法则不但适合人类而且适合万物。自然法则是可逆的,顺自然者昌,逆自然者亡。这就是自然法则。

看了各位老师的回答很赞赏。所谓自然法则很多,这里单一提一下食物链,一虫降一虫,一物食一物,循环而已,谁也都是食物链中的一环,不可缺少。人虽然高级也有他生灭的自然法则,不过人有智慧,可以利用自然法则,改变自然形态,为人类带来更多福利。例如水是要向下流的,人们可以用它的特性改没形态,修水库,人工造河,水力发电等等。食物链中人也可能被老虎狮子吃掉,但人可以防护不让老虎狮子吃掉,也可以从这个食物链中逃出来,断开它,如何断开?恐怕有更深的道理在里边。所以要深研,谁不欠谁就该吃?如把草种在自家花盆里生长,其他草食动物也吃不了。所以自然法则可以认识,掌握,利用,也可以改变形态来为人类造福!谢谢!

对于自然法则是否适用于人这个问题,我们应从以下方面来看:

一、自然法则首先是使用于生物界的,“过度繁殖,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劣者淘汰”,这是自然规律。

二、自然法则适用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过度繁殖”。“物以稀为贵”,任何事物过多了都将因其稀缺性的丧失而贬值,同时过度繁殖与有限资源之间必将造成矛盾,从而产生了生存竞争。

三、人虽是高等动物,但一样属于生物界,具有其他生物所共有的一些属性。过度繁殖在人类界就表现为人口问题,人口过多与有限资源之间构成矛盾,生存竞争在所难免。但人与其他生物又存在着区别,因为人类 社会 存在着制度,这些制度规约着人的行为,如政策、法律。同时人类 社会 又存在着 社会 保障机制,如失业救济、养老保险等,这些缓冲了生存竞争的压力,所以有些人虽然无法自食其力,但一样可以在政府、 社会 的帮助下终其一生,而不必像自然界中的其他生物那样因为自身缺乏猎取食物的本领而饥饿致死,从而实现了“适者得其生存、劣者不一定淘汰”的具备人文关怀的 社会 生活。

综上所述,过度繁殖与生存竞争在人类 社会 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但“适者生存、劣者淘汰”并非人类 社会 的必然属性,因而 自然法则对人类而言只是部分适用

自然法则是铁定的、不变的客观规律,是任何力量都不能改变的宇宙基本法则。人类生活在地球上,不是自然法则来适应人类 社会 ,而是人类 社会 必须无条件去适应自然法则,才能生存,才能发展。

俗话说“削足适履”。自然法则好比“履”,人类 社会 好比“足”,你要想穿上这双鞋,你就必须让你的足适合这只履。如果脚大了,你只有裹脚或削足,忍痛去适应生活,路才能在脚下延伸。

所以,为了适应自然法则,人类必须管理好这个 社会 ,制定相应的人类法则去适应自然法则。各种法律法规、伦理道德、民俗观念等,都是人类 社会 为适应自然法则而产生的人类法则。

人类法则是在遵循自然法则的前提下制订的,尽管地球上人种不同,生活习惯、生存条件各异,但管理人类的法则是一致的。如:管理体制一一国家、政府;管理手段一一法律、法规;管理工具一一军队、警察。这就是人类 社会 为适应自然法则而达成的共识。

有了共识,随之也就产生了各种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国际《公约》,如限核、限导、节能减排等。

自然法则是不变的、公平的、完美的。在自然法则面前,人类法则就显得那么脆弱和不公平。一些国家为了自身利益而违反自然规律,不尊守国际公约,使臭氧层不断遭到破坏,温室效应逐步严重,生态环境局面严峻,随之而来的惩罚是自然灾害濒繁,瘟疫流行……人类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协。

人类法则必须严格遵循自然法则,决不能违背自然法则。违反了自然法则,大自然的报应无人能幸免。只要人类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然法则是完全可以适应人类 社会 的。人类只有遵循这一法则,挣扎生存,才能长期进化发展,甚至可保人类最终走向无人种差异,世界大同,进入原始共产主义 社会 。反之,就无生存余地。

自然法则适用于人类。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属于人化自然。

自然法则产生了人类 社会 ,自然法则是人类法则的总规则。

自然法则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先有自然法则,才有自然和宇宙,人类属于宇宙的一部分,同样受自然法则的统领。

强调自然法则对人类法则的根本性,也并不妨碍人类在尊重宇宙法则的基础上,对人类法则的主动性创造和发展,更好地充实和丰富人类法则。

人类学习自然发展,尊重自然法则,是为了更好地适应自然,了解自然,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

改造自然,不是否定自然,是使自然更加友好。

人类不应该按自然法则生存,必竟人是智慧生物,有很多生存的办法,有足够的能力和空间养活自己,动植物就不一样,它们没有改变自然的能力,没有创造食物和改变现状的本领,没有合理安排未来的智慧,只是为了生存的须要去努力,但它们知道满足,吃饱了,有了空间就可以,不去过多的占用资源。人类则不一样,并非是为了基本生活须要,而是为了享受,炫耀,权力与占有,跟动植物的自然法则有本值的区别,人类有着贪婪的本性,有着和动植物不一样的自然法则,如果按照动植物知足的法则,那将会是人类的幸福,如按强者生存弱者亡的法则,那就是人类的灾害。

除非题主想做畜牲,自己可以有短暂的禽兽行为,但死的很快。因为人类文明后就不会容忍同类中还有兽行的人活着

人类已经进化出了更高等的感情,不再满足于基本的温饱,而是不断的追求物质上的享受。这个过程必然造成自然资源的浪费。就好像饕餮大口一样永远不可能填满,原有的自然法则自然也不可能满足于人类的生存,不然人类是不可能繁衍下去的!人类开始不断的改良农业进行密集化集中管理耕种农业就已经违反了自然法则,更不要说为了满足需求驯养家畜,为了生存提高生存率放弃弱者淘汰理论使用医疗体系让弱者体质留下。严重违反自然法则。所以不要用所谓的自然法则去针对转基因,在针对转基因的同时是针对的人类 社会 。

自然法则,应该是自然界中万物之共性的法则。人类也在其中,应该是适用。但是在共性之外,每个物种又有其特性或个性。是会和法则不相符的,也就是会有不适用的部分。比如,就有在春天以外开的花。还有先开花后长叶的物种。还有无花结果的物种。这都是他们自身的特性。但他们的生长过程等其他方面还是符合自然法则的。

人类就更特殊了。除了能改造自然界之外,还是群居。有思想,有道德,有信仰,有传承。从 历史 上流传的二十四孝中就能看出来,人们通过观察动物,总结出来的道德问题。这应该就是符合自然法则中的共性部分。

人类发展到今天,我们也看到由于我们对自然的破坏,也遭到自然的报复和提醒。恢复生态平衡,退耕还林,退耕还山,退耕还水。都是要按照自然法则的规律,改变过度的开发和使用。

只有按照自然法则的规律,和生物链,或是自然界的物种共生,共存,共赢,人类自身才能生存下去。只有在自然法则总体原则约束下,人类才能真正自由自在生活。

进化论仅仅是空谈吗?你错了!

上几个世界欧洲一直动荡不安,互相攻战。特别工业革命后,列强为了掠夺更多的资源,必须侵略殖民他国,这一定需更多的兵源与撕杀。

可是宗教又控制整个思想领域,人们会问我们为什么去杀戮奴隶他国人民?这违背神的旨意,我们不干。士兵们捧着圣经念着主的慈悲去打仗,这能有战斗力吗!《血战钢锯岭》的主人公是典型例子。

所以政客们发现正统宗教思想在方方面面都严重阻碍他们的野心。必须得有一个对抗宗教神学的思想才行。终于进化论出现弥补了这个空缺。

政客野心家们欣喜若狂,于是跟实证科学无一毛关系的进化论,被强行纳入科学中写入课本中成为对抗宗教神学的真理。(实证科学的定义讲证实证伪可重复才叫科学,按进化论没搞出一个生命来)

纳粹以进化论搞出的优秀民族主义把 社会 达尔文主义鼓吹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在1933年纽伦堡会议上,希特勒宣称“优等种族要征服劣等种族……这是我们在自然界看到的一种权利,它可以被认为是唯一可行的权利”,因为它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

海克尔是希特勒的绝对精神导师,奉行发西私 拄义的德国日本鬼子,他们为自己侵略找到所谓的科学借口。理论家们在学术哲学各方面极力鼓吹美化进化论,神学道德被踩在脚下,侵略撕杀成为真理,年青人被煽动的热血沸腾疯狂的为真理而战斗。再无任何理论可阻挡政客们的野心。

希特勒详述了其达尔文观,他把强者屠戮弱者比作猫吃老鼠,由此得出结论说,犹太人最终必遭清洗,因为他们

“……会使其他民族衰败……从长远来讲, 大自然会淘汰有害因素。……人会遭到生物本该弱肉强食的这种不可抗拒的自然法则的排斥。蜻蜓吃苍蝇,小鸟吃蜻蜓,大鸟吃小鸟……懂得自然法则……我们才能遵守。”

“德国人属优等人种,注定会因着种族进化拥有荣耀的未来。”

……于是德国日本意大利这些恶棍们疯狂侵略杀害他族。许多人不懂日本人为何称大和民族是优秀的,中华民族是低劣,按进化论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必须吃掉我中华。进化论邪说彻底催毁人类道德,自私贪婪暴虐性乱,为害至今。

(来源网络,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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