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森林公安局机构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江永县的森林公安机构历史可追溯至1978年,当时仅设立一个派出所,配备4名民警。然而,该机构后来被撤销,人员并入行政公安系统。1983年,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江永县重新组建了江永县公安局高泽源林业派出所,设立在原高泽源林场的盘山,经费由林场的林业事业费计划提供。起初,派出所行政和财务归属高泽源林场,业务则由县公安局管理,定编6人。随着工作需求的增加,1985年增设了3个林业派出所和1个林业公安股。

1986年,江永县公安局高泽源林业公安分局成立,1993年与林业局公安股合并,更名为江永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并将县森林防火办公室纳入编制。1995年,黑山派出所成立,经费由三个林场共同负担。1996年,省林业公安处处长旷黄昌对江永林业公安的机构设置和问题进行研究,明确了职责、隶属关系和经费来源等关键问题。此后,分局沿用这些规定运行。

进入21世纪,江永县森林公安机构经历了一系列改革。2001年,根据湘编办(2001)21号文件,林业分局更名为江永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03年,森林公安民警转为国家公务员,编制总计55人,包括5个职能股室和5个派出所。2008年,机构进一步调整为江永县森林公安局,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双重领导体制,同时县森林防火办事机构与森林公安机构合并,形成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目前,该局政法专项编制为50名,包括3名行政编制和47名专项事业编制,其中大部分人员具备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占多数,平均年龄42岁,级别为副科级,是二级法人单位。然而,编制和经费问题至今未得到完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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