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噪音扰民属于哪个部门管,怎样解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1
法律分析:
1. 若居民区出现噪音扰民情况,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如果投诉被证实,相关部门将责令噪音制造者改正,并可能对其处以罚款。
2.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居民区内的夜间噪音标准为:一类区域夜测超过50分贝,二类区域夜测超过65分贝。只要噪音水平在晚上22点至次日早上6点间超过这些标准,即可被视为扰民行为,构成噪音污染。国家规定的居民区户外允许的噪音级别为:白天50分贝,夜间40分贝。
3. 噪音问题应由相应的部门负责管理。如果市民未能正确指向负责部门,可能会导致多次往返,且投诉问题可能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具体管理部门如下:
(1)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商业经营中使用的固定设备产生的噪音,由市和区、县(市)环保局负责。
(2)机动车和商业经营等社会生活噪音,由公安部及相关门部门管理。
(3)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的环境噪音,由市和区、县(市)交通部门管理。
(4)建设项目隔声质量,由市和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受到警告;若警告后仍不改正,将被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