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买的保险咋办?受益人是彼此,

如题所述

  可以采取退保和变更受益人和投保人的办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人寿保险保单,在离婚时分割方式主要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

  1、办理退保后分割现金

  办理退保,即提前解除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扣除相关费用,其实是很不划算的。如果是投保的时间较短,退保后返还的现金可能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损失。由于退保是投保人的权利,如果夫妻一方是投保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的一方要求退保,另一方不愿意退保,希望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则可以采取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其中夫妻便是一种。但是离婚后相应的身份关系消灭,则保险利益也就不存在了,除非作为被保险人的另一方同意,则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不然夫妻便不能再为对方投保。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一半支付给另外一方。当然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则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

  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互为夫妻的人身保险,由于是基于夫妻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保险利益,一旦离婚的事实发生,则夫妻权利义务终止,彼此之间不再具有法定的保险利益,所以此时应终止保险合同,退保后的费用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没有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即可得到保险金,并且是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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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04
  首先,该案例中提到的保险涉及“受益”一词,那么可以说明该保险属于理财性投资,那么原则上应该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保险的受益部分,应该由双方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如果双方就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一方判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2个回答  2016-04-30
留着吧,当初为什么要写对方做受益人呢?都是为对方好,现在为什么要离婚?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想想,可能有复合的机会。追问

我想复婚,可是她不一定啊

追答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

追问

她现在搞传销!为了搞传销才离婚的

留着它有什么用呢?钱她不交的,受益人是彼此,我想把我的受益人改一下

追答

去柜台问问啦,可以直接改,为个变更应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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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4-30
不能咋办?只能说未来的日子里总会有对方,要不你问保险公司可以换受益人不?
第4个回答  2016-04-30
受益人可以改的,具体去问问你买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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