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有何重要意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9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有何重要意义?

编辑同志: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在个人收入分配上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这一重大原则的意义何在?怎样才能体现这一原则?四平市读者:张健张健同志:您提出的问题是《决定》第五部分,即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原则,需要在学习中认真领会,并在改革实践中积极贯彻和体现。应当说,实现社会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目标,也是人类的一种共同追求,但又是一个不易解决的难题。现代西方发达国家,有的只强调效率,忽视社会公平,结果是社会成员收入相差悬殊,两极分化严重,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有的则片面强调公平,“福利”过多,致使 *** 不堪重负,产生了诸如“瑞典病”之类的弊端。在这里,固然有经济制度(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根本原因,但也从客观上反映了操作上的难度,正因为公平与效率很难兼顾,因而被很多经济学者称之为“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两难命题。有人曾将公平与效率的兼顾喻为“刺猬取暖”。

如何理解"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中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老提法了,现在不这么说了。现在对于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处理原则表述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一定时期收入分配的指导方针,而不是整个市场经济历史时期不变的法则。随着总量发展、经济效率问题逐步得到相对的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会逐步上升为突出的问题。
以上只是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淡出的事。但你既然要问这个问题,就结合它提出时的解释。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原则。效率优先,实质就是发展生产力优先,有两层含义:一、把个人劳动报酬同劳动效率挂钩。二、把生产要素的收益和各要素的经济效率挂钩。坚持效率优先,就必然要求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当然,强调效率优先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公平,不能出现两极分化,这是效率优先原则实现的社会条件。
②我国现阶段的收入政策时,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 *** 现公平。
效率,是指人们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公平,是伦理学的概念,是指如何处理社会经济中各种利益关系,也就是所谓合理分配。提高效率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来实现,实现公平则主要依靠 *** 对收入的巨集观调控。
效率与公平上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从统一性来看,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较大提高为基础。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条件,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效率的提高。
从对立性方面看,两者存在着此长彼消,此消彼长的一面。收入差距较小,固然公平了,但对经济社会中的主体 *** 作用不大,不利于效率的提高。收入差距过大,固然能 *** 效率的提高,但又会出现社会的不稳定与不和谐,反过来又会影响效率。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处理好三个关系:(1)、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的关系;(2)、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的关系;(3)、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应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国民收入再分配应注重公平,加强 *** 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具体措施:①保护合法收入,②取缔非法收入,③整顿不合理收入;④调节过高收入。
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收入分配格局。
处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把握好“度”,效率优先的度是不能发生两极分化,兼顾公平的度是不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从现实的情况看,效率优先主要应从微观分配过程中体现出来;兼顾公平主要应依靠国家的巨集观调控来实现。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处理好哪些关系?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处理好三个关系:(1)、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的关系;(2)、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的关系;(3)、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有何好处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经济学中所说的效率,也称经济效率,是指对资源利用的有效性。高的经济效率表示对资源的充分利用或能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生产;低的效率表示对资源的利用不充分或未能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生产。 一般认为,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存在着替代的选择:或者以牺牲效率为代价,获得较高程度的社会公平;或者以牺牲公平为代价,得到较高的经济效率。这就是所谓的公平与效率替换。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国过于注重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对个人收入的调节力度过大,选择平等程度较高的社会福利制度,由于扼杀了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它就不得不以牺牲效率进而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欧洲国家中有过这样的先例。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个人收入分配实行的是平均主义的大锅饭、铁饭碗,不承认生产要素的贡献,这虽然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公平,但也在极大程度上丧失了效率,劳动者没有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资本不能向效率高的部门流动,土地及其他资源无法得到有效的利用,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相反,一个社会如果片面注重效率,放任市场机制对经济进行自发调节而不惜牺牲社会公平,其结果必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反过来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效率。由于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因此,如何正确地处理这两大社会目标的关系,是每个国家都面临的现实问题。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持社会稳定。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的总原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所做出的正确选择,也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决定的。我国是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人均收入水平低下的发展中国家,只有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经济发展。同时,我国又是社会主义国家,保护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防止两极分化,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在强调效率优先的同时,必须兼顾公平。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一双重目标。 效率与公平之间不仅存在着替代关系,也存在着一致的一面。坚持效率优先,促进经济发展,可以生产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从而也就有可能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社会公平,而社会公平的实现又可以反过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否则,如果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片面地追求社会公平,其结果只能是导致共同贫困,这样的社会公平显然不是人们所希望的。 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分配环节和不同的分配机制下可以有不同的侧重点。一般来说,在微观领域应更强调效率,而在巨集观领域应更多地注重公平;在个人收入的初次分配过程中,应更强调效率,而在再分配过程中应更兼顾公平;在市场机制起作用的地方应强调效率,而在 *** 分配机制方面,则应更关注公平。 要使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得以贯彻执行,还必须提供相应的机制和制度保证。这就要求,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生产要素的市场化程序,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另一方面,还要建立和健全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实现社会公平奠定制度基础。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还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当然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因为公平是很难把握的。

怎样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原则。效率优先,实质就是发展生产力优先,有两层含义:一、把个人劳动报酬同劳动效率挂钩。二、把生产要素的收益和各要素的经济效率挂钩。坚持效率优先,就必然要求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当然,强调效率优先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公平,不能出现两极分化,这是效率优先原则实现的社会条件。
②我国现阶段的收入政策时,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 *** 现公平。
效率,是指人们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公平,是伦理学的概念,是指如何处理社会经济中各种利益关系,也就是所谓合理分配。提高效率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来实现,实现公平则主要依靠 *** 对收入的巨集观调控。
效率与公平上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从统一性来看,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较大提高为基础。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条件,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效率的提高。
从对立性方面看,两者存在着此长彼消,此消彼长的一面。收入差距较小,固然公平了,但对经济社会中的主体 *** 作用不大,不利于效率的提高。收入差距过大,固然能 *** 效率的提高,但又会出现社会的不稳定与不和谐,反过来又会影响效率。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处理好三个关系:(1)、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的关系;(2)、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的关系;(3)、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应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国民收入再分配应注重公平,加强 *** 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具体措施:①保护合法收入,②取缔非法收入,③整顿不合理收入;④调节过高收入。
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收入分配格局。
处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把握好“度”,效率优先的度是不能发生两极分化,兼顾公平的度是不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从现实的情况看,效率优先主要应从微观分配过程中体现出来;兼顾公平主要应依靠国家的巨集观调控来实现。

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原则。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而先富起来,承认差别,合理拉开个人收入的差距,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体现的是效率优先。效率优先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增加社会财富,为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社会公平创造物质基础。强调效率优先,不是不讲社会公平。效率和公平始终是社会主义追求的基本目标。公平问题解决得不好,不仅有违社会主义发展目标,也影响社会稳定,从而也会影响效率的提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兼顾公平首先是力求起点平等的公平,为个人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给人们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依据市场效率原则进行初次分配,多劳多得,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以促进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尽可能多地增加生产总量。其次是通过 *** 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利用税收杠杆,使高收入者的收入适当降低,利用社会保障制度,使低收入者的收入有所提高,缩小收入差距,使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都有所改善,以实现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下的结果上的平等,即体现社会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还是“效率和公平并重”?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最近的档案侧重于公平,所以要对公平举措多加阐述,比如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比例,保护低收入人群等等
当然,第一句肯定还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财政学题:争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否还要坚持?

不坚持 十七大已将其改为 效率与公平 共重

如何理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1.什么是效率优先
效率优先是指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社会主义分配必须坚持效率优先,把效率放在首要的位置:坚持效率优先是实现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要求;坚持效率优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坚持效率优先是实现公平的前提和基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及不同经济组织之间存在着清晰的产权,收入分配所遵循的一般规则必然是:“按照个人和他所拥有的工具所生产的东西进行分配”(弗里德曼语)。如果有两个能力及财富完全相同的个人,一个人宁肯要一个一般的工作从而有许多时间可以晒太阳,而不愿意充分使用自己的资源,冒较大的风险和付出较多的劳苦去挣较多的收入;另一个人则宁肯和他相反。那么,市场的作用就会使这两个人的收益有所区别。第一个人可以在悠闲中度过一生,但收入相对较低;第二个人必须面对较大的不确定性而且要付出较多劳苦,但收入却可以较高。
在市场条件下,经济资源是可以自由转让的,而这种自由转让是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途径,也是资源合理流动的前提。它包括资源的出售、租赁、承包、合资等多种方式。市场经济下的资源转让权,是指资源的拥有者有权自主地决定是否出售其资源和以怎样的方式同他人合作生产。设想有个王老汉是个农民,他有一块土地,用这块土地每年除去各种成本开支以外可以赚1000元。有个李老汉,他认为自己用这同一块土地每年可以赚1500元,就是说,他认为自己可以生产出一个更大的产出。这样,这块土地从生产力较低的王老汉向生产力较高的李老汉的转让,就会导致产值的更大化。市场经济下所有权的可转让性,提供了资源向能够更好利用它们的人手中配置的机制。
正因为市场具有这样的奖勤罚懒、奖优惩劣的功能,所以我们必须优先发挥市场这种效率机制的作用,鼓励投资,鼓励创业,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援人们干成事业,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平均主义最大的弊端在于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换取收入分配的公平,最终导致共同贫穷。历史告诉我们,平均主义行不通。
收入分配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一方面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真正做到“鞭打慢牛,鼓励和保护先进”,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尽管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是必要的,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大,突破合理的度,就必然会导致两极分化,违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对收入差距问题,我们要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树立一种“合理差距论”的公平观,承认差距存在的客观事实,保持一定的合理差距是有利的,反对“差距有害论”和“差距有益论”两个极端。
2.什么是兼顾公平
兼顾公平是指加强国家巨集观调控,通过分配政策和税收政策,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帮助贫困地区和家庭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尽可能地实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
公平作为一种社会理想和原则,反映了人们对现实的社会权利关系的道义追求。它是围绕尊重和实现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而形成的一个多维的社会范畴,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
权利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核心。社会关系说到底是人们之间的权利关系,所以,社会公平必须围绕人的权利来展开,首要一条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不是抽象的,在主权国家,它由宪法所规定和保障,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资源环境等各个方面,涉及每个公民生存和发展的各项权利。权利公平意味着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切实尊重和保障每个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机会公平也称起点公平,指社会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均等的生存、发展机会。它主要表现为社会成员平等地获得政治参与、投资创业、文化活动、资源利用、职务升迁、接受教育和培训、劳动就业、获得资讯等方面的机会。机会公平是实现权利公平的前提。因为机会公平虽然不一定必然导致结果公平,但没有机会公平就必定没有结果公平。对于心理、身体等方面有缺陷或相对较弱的人,社会为其创造条件,使其能够享有与普通人相当的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也是机会公平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一种实现形式。
自古以来,公平就是人类的理想。在我国,儒家将“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作为至高无上的追求。在西方,柏拉图首先提出了公平和正义的问题,强调“公平即和谐”;罗尔斯认为,正义即公平,每个人都平等地拥有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对经济和社会的安排应使之合理地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既秉承了人类关于社会公平的理想,又使之内化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通过社会主义实践,不断推进了公平的实现。在历史上,追求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一直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和核心价值,也是社会主义的魅力所在。
一个和谐健康的社会不仅仅要有发达的生产力和物质财富,更重要的是要把这些发达的生产力和物质财富用于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指出,所谓的共产主义就是这样一种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 *** 也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市场交换机制可以单独具有高效率的假设前提是,社会上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人们的偏好、特长、财产、权力、社会关系都是相同的。然而,在现实社会里,这样的假设是不能成立的。
就各国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情况来看,占社会财富绝大部分的劳动产品财富,都是劳动者们在社会上通过分工协作,改造自然共同创造的。像生活在孤岛上的鲁滨逊那样自己单独创造财富、独占财富,在当代社会中是基本不存在的。任何个人都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单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得到财富。任何人的财富生产,都必然要包含着别人对他的支援和社会对他的保护。因此,任何人通过市场交换对社会财富的占有,都应受到依据通过民主制定的法律和政策的调节,反对少数人通过政治权力对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的无偿占有。在国家立法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税收补贴机制、劳资集体谈判机制、利润分享机制等其他协调机制对市场交换机制的补充下,尽量做到因个人劳动而产生的财富归个人占有,因他人劳动和社会条件而产生的财富归他人和社会占有。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我们党在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针对着我国收入分配上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痼疾而提出的。它首先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冲破了以往生产关系中明显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同时顺应了亿万群众的民心民意,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社会的经济活力。这些都已经在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实践中得到证实,并为世所公认。
这里的效率,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界物质变换即生产过程中,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体现着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属生产力范畴;这里的公平,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在产品分配上的关系,属生产关系范畴。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以,任何时候都应该坚持生产第一、分配第二。即效率第一、公平第二。一个社会,如果不把效率放在优先的位置,必然会连吃饭的问题都解决不好,就更不用说社会的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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