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意见的通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12-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2013年6月,我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的通知》(教职成函〔2013〕6号),启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修订工作。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综合组和各行业专家组在广泛调研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专业目录(修订一稿)》(见附件1),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
  《专业目录(修订一稿)》与现行专业目录相比,专业大类维持19个不变,顺序和名称有所调整;专业类由原来的78个增加到95个;专业由原来的1170个减少到709个(其中保留297个,新增60个,取消130个,更名146个,合并206个),同时增设了651个专业方向。
  专业目录修订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关系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区高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研究,提出修改意见。请将各方面意见汇总填入《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意见表》(见附件2),并于2014年8月15日前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综合组。本通知的电子版可以从教育部门户网站职成司页面下载。
  综合组联系人及电话:苗林波、王国川,010-57519531;
  职成司联系人及电话:王细红、张磊,010-66096722;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A座922室,邮编:10003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一稿).docx
     2.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意见表.docx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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