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所预约考试的车管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科目二考试的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科目二
铁路乘务专业
技能+就业
汽车维修专业
技能+就业
焊工培训+考证
短期技能精修
二手车评估师
培训+考证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