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5
根据法律规定:
1、如果员工长期请假,单位批准了其请假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对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而劳动者擅自离岗连续超过五日或者六个月内累计超过十日,用人单位据此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予支持。
发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要求其限期回单位报到并参加工作,逾期不归,后果自负。期限届满,即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