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企业在2005年成立,2005年亏损487599.68元,2006年亏损1262239.36元,2007年亏损364500.8元,2008年盈利370380.49元,2009年盈利718318.18元,请帮助做一个《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不要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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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1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表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2.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写:
  (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2列第6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3.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小于零时金额等于第2+3列,否则等于第3列(亏损以“-”号表示)。
  5.“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报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其中: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6.第10列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第1至5行:填报本年度盈利时,用第6行第2列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依次弥补前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7.第10列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第6行:金额等于第10列第1至5行的合计数,该数据填入本年度表A100000第22行。
  8.第11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第2至6行:填报本年度前4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的亏损额。
  9.第11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 第7行:填报第11列第2至6行的合计数。
  
第3个回答  2013-05-14
企业在2006年成立,2007年亏损204811.94元,2008年盈利338135.5.57元,2009年亏损48679.98元,2010年亏损92022.18元,2011年亏损298069.96元,2012年盈利564333.20元请帮助做一个《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不要填报说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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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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