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的基本要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门诊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门诊部相对独立,有单独通道,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1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200(基础面积)+临床科目数×60(平方米)。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门诊部的地面装修要使用防滑、防噪音的材料,墙面使用材料易于清洗消毒,建筑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要有一定的区域划分,应做到人、物流向合理,污、洁相对分开。   (五)门诊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六)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七)药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八)检验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一)基本设备:氧气瓶、气管插管、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恒温箱、电冰箱、100MA以上X光机、B超、高压灭菌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三)药房应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备。   五、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性病、医疗美容、精神病诊疗服务的,应依据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六、门诊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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