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设2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1. 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检查一至三科。
第一稽查局。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负责动力区、开发区的税务稽查工作。级别为副处级。
第二稽查局。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负责道里区、香坊区、松北区的税务稽查工作。级别为副处级。
第三稽查局。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负责道外区、全市涉外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级别为副处级。
第四稽查局。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负责南岗区、平房区的税务稽查工作。级别为副处级。
2. 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对所辖市属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和涉外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计划征收科、税源管理一至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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