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按规定取得的特殊疾病资格,在
医疗保险跨险种或职工医保跨档次转移接续中,属同一特殊疾病病种的互认,不再重新申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办理:参保人员患以下疾病,可以申请相应的门诊特殊病项目:
1、
恶性肿瘤放疗、
化疗的门诊治疗;
2、肾功能衰竭人工肾透析滤过(含腹透)的门诊治疗;
3、器官移植抗排斥的门诊治疗;
4、
丙型肝炎门诊抗病毒治疗;
5、
血友病的门诊治疗;
6、抗激素治疗;
7、CIK治疗。所需材料 1、门诊特殊病中的器官移植需服用抗排异药物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医院医保办盖章的《市基本医疗保险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用药鉴定表》; 2、恶性肿瘤化(放)疗、肾功能衰竭人工透析滤过(含腹透),抗激素治疗、血友病、CIK治疗需提供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医院医保办盖章的《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表》; 3、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需要提供第市级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医院医保办盖章的《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登记表》; 4、社会保障卡; 5、医疗保险
病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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