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甲方能凭主观因素无责任辞退员工吗?

刚刚找了工作,签订合同时发现不太合理。其中一条是说:甲方发现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随时解除乙方,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意思是不是我工作了22天,然后他主观发现我不行,说不要我了,就不用支付工资,让我走人?请问是这个意思吗?这个合理吗?

第1个回答  2020-05-13
甲方的合同条款不合理,试用期甲乙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工资。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需要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05-13
这当然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如果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去寻求帮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