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的好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3
法律主观:我国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仅涉及国税地税机构的合并,还包括税务部门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职能职责的变革,以及执法和服务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改革。一、国地税合并的好处1、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纳税人通过一个窗口纳镇运税,不需要两头跑,可以更加方便,一次性办完业务。2、解决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的问题,减少纳税人和税务部门之间的矛盾。3、减少税务管理成本。国税、地税税收体系复杂,税种繁多,两套机构重复配置相同的资源,包括办公场所、设备、后勤、以及职员的工资、福利等,这些都是税务管理成本。4、避免重复税务检查,规范税收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二、国地税合并对公司注销的影响以前注销公司的时间光国税局注销一般平均要10趟,地税局10趟,工商局也要4-5趟,银行3-4趟,这还是工商代理机构办理的时间。国地税合并后,会计再也不用跑了地税,跑国税了,以后哪个税务局离公司近,就去哪就可以了。税务注销将变得更加便捷。三、省级国地税机构合并人员安置及待遇是怎样的1、省级局局长:原则上年龄小的担任省级局长,年龄大的可以担任省级局党组书记,特别是接近退休年龄的可以担任非领导职务巡视员。2、省级局党组成员:原则上55岁以上可以改任非领导职务副巡视员,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可以退出现职晋升巡视员职务。3、省级局处室负责人:原则上55岁以上可以改任非领导职务调研员,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可以退出现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4、省级局处室副职:原则上55岁以上可以改任非领导职务副调研员,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可以退出现职晋升调研员职务。法律客观:国地税合并地税人怎么办分流一般是工作岗位的调整,不会涉及到个人身份问题的。如果你原来是公务员,合并分流后应该还是公务员编制。根据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各省委、各省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在地税系统范围内实施公务员制度,调整和优化地税队伍结构,保证全省地税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制订的地税系统超编人员清理工作方案规定的要求:超编人员清理工作遵循“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有序进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各直属地方税务局应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清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政策,确保超编人员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地方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下达的编制数,通过人员清理、干部向公务员过渡、空编考录公务员等办法,全面实施公务员制度,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对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人,一律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休手续;对参加工作年限满30年(197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不受年龄限制,本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由地级市和省人事劳动部门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聘用为国家干部的在职人员;经省人事劳动部门授权由市、县人事劳动部门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聘用为国家干部的在职工作人员。已参加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与省地方税务局于1999年7月和1999年11月组织的地税系统现有干部国家公务员过渡考试的地税系统工商税人员与海口市农税人员,可不再参加过渡考试干部向公务员过渡。因此,对于在国地税合并之后只是会有工作岗位的调整,不会改变原有的身份。对于原本是公务员的在合并之后还是公务员,这点是不会变的,大家也不用有任何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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