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权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7
问题一:民事权利是什么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或是不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法律予以保护。 民事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上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从权利的具体内容来分,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为客体、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客体,并不体现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身份权。有些民事权利既有财产权性质,又有人身权性质,如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问题二:民事权利指什么?具体些。 你好,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简单的说,就是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在理解权利的概念时,要注意与权能和权限相区分。其中,权能通常指权利的具体形式;而权限是法律准许当事人意思发挥作用的限度范围民事权利包含以下含义:    民事权利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民事权利包含以下含义:   民事权利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请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分类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分类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分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 利与从权利。    *** 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编辑本段内容一、财产所有权  (一)财产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与其他物权相比,财产所有权具有如下特征:(1)所有权为自物权。 (2)所有权为独占权。(3)所有权为原始物权。(4)所有权为完全物权。(5)所有权是具有弹性力、回归力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三)财产共有权 二、债权  (一)债的概念和特征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能权利和义务关系。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有如下特征:   1.债的关系当事人都是特定的;   2.债的关系的客体包括物、......>>

问题三: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什么?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分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 利与从权利。
*** 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问题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指民事主体依照民法而享有的为实现其民事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也包括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只是民事权利。另外,民事权利能力只是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提供了可能性,能否实际取得权利,取决于其实施的法律行为和其他法律事实。

问题五: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一、财产所有权
(一)财产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与其他物权相比,财产所有权具有如下特征:(1)所有权为自物权。 (2)所有权为独占权。(3)所有权为原始物权。(4)所有权为完全物权。(5)所有权是具有弹性力、回归力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三)财产共有权
二、债权
(一)债的概念和特征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能权利和义务关系。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有如下特征: 1.债的关系当事人都是特定的; 2.债的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知识产权和行为; 3.债权的实现必须依靠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4.债可以因合法行为而发生,也可以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二)债的发生根据 债发生的根据,即产生债的法律事实。引起债发生的主要根据有: 1.合同之债。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非法侵害公民或法人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利或知识产权的行为。 3.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不应获得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 4.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顶行为。 5.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之债。指因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单方法律行为能在与该行为有关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债的关系。 (三)债的担保 债的担保是为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 (四)债的消灭 债因下列法律事实的出现而消灭:(1)因履行而消灭;(2)因双方协议而消灭;(3)因当事人死亡而消灭;(4)因抵消而消灭;(5)因债权人免除债务而消灭;(6)因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而消灭;(7)因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而消灭。
三、人身权
1.人身权的概念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的种类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内容。 (1)人格权,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应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①姓名权;②荣誉权;③名誉权;④生命权;⑤身体健康权;⑥自由权;⑦肖像权。 (2)身份权,指因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①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利;②监护权;③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即亲权;④继承权。 (3)人身权的保护方法,《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了适用保护人身权的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四、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其内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五、财产继承权
(一)财产继承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1.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2.财产继承权的法律特征为 (1)它与财产所有权相联系; (2)它与一定身份相关联; (3)其实现必与一定法律事实相联系。 3.继承的方式 中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按法律规定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问题六:公民的民事权利和基本义务各是什么 公民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或者基本人权,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众所周知,公民的法律权利名目繁多、范围广泛,既包括基本权利,也包括一般权利

问题七:民事权利的意思说 利益说 法力说分别是什么? 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资格的构成,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要具备中级以上学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问题八:什么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相对应的关系。法律术语上讲,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民事权利,体现的利益,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在本质上讲,民事权利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实施任何行为,法律给予充分保障。
民事义务,体现的是不利益,是当事人为实现他方的权利而受到行为限制的界限。在本质是讲,民事义务是义务人必须履行的责任,若不履行,将要承担其产生的民事责任。

问题九: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权利分为什么和什么 您好,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简单的说,就是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在理解权利的概念时,要注意与权能和权限相区分。其中,权能通常指权利的具体形式;而权限是法律准许当事人意思发挥作用的限度范围。有以下基本含义: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 ?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分类: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 利与从权利。
*** 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问题十:亲。 问下。从民事权利分类的角度讲 获奖权分别属于哪几种民事权利? 15分 您想表达的应该是荣誉权吧
如果荣誉权属于身份权,那么荣誉权与身份权就构成了种属关系。根据种属关系的逻辑特点,则荣誉权和另外几种具体身份权一定可以共同抽象概括出某些特征而构成身份权。其他具体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因此有必要讨论一下荣誉权与其他具体身份权之间的联系,即他们的相通之处。
亲权指父母对其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配偶权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而互享的民事权利。
亲属权是指除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亲子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基本身份权,表明这些亲属之间互为亲属的身份利益为其亲属享有和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
由上面的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的定义可知其中有一项共同的基本特征即:民事主体与另一民事主体基于伦理而具有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相对性。而荣誉权不是民事主体与另一民事主体的相对关系,而是特定民事主体享有,其他所有主体都要予以尊重的权利,即对世性。与这些具体身份权主体相对的多是相对人的利益,而与荣誉权主体相对的是荣誉及其利益。可见,荣誉权与其他具体身份权并没有基本的相通之处,他们的联系是很牵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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