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二十五章:人·地·天·道·自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7
【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复盘三步法】
【获得的新知】
原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出自《来自》第二十五章。

以前有听到过这句话,但并不太清楚它是怎么来的。在本章中老子阐述如是——他认为有一个东西是先于天地之前就存在,它无声无息,独立存在而不改变,反复循环而不衰败,可以说是天下万物的本源,老子并不知道它叫什么,所以用“道”来指代它,为它取名“大”。

“字之曰道,强为名曰大”,在古代有取名XX,字XX的习惯,不知道此处的“道”“大”是否跟这个有关。

老子用“大”指代宇宙整体,而“道、天、地、人”都处在“大”之中,成为不同范畴的现象,低范畴受制于高范畴,因此,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道,道受制于宇宙的逻辑定律。

低范畴受制于高范畴如何理解呢?在逻辑的三段论中,有这样一个例子:人都要吃饭、喝水,爱因斯坦是人,所以爱因斯坦也要吃饭、喝水。这就是我对于低范畴受制于高范畴的理解。

【旧知的改变】
笑来老师一直强调“概念”的重要性,他认为一个人脑子是否好使的判断标准就在于他脑子里有多少清晰且必要的概念,数量越多,当然就说明一个人越有学识,他思路越清晰。

在这一章里,老子就是在阐述“道”的这个概念,其实《老子》(《道德经》)中有好几章作者都对“道”进行了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论述。越剖析越让我们感觉离“道”越近。

有些时候,我们为了想要弄明白一个东西,可以去自创一些词,比如老子创造了“道”,然后通过逻辑推理去把抽象的东西变得更为具象,当我们能够自圆其说的时候,可能就会有一些真知灼见产生。

【to do】
得道者天助,学会按照宇宙的逻辑定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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