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教师就应具有哪些品质,人们对这个问题是讨论了很多的。下面我整理收集了教师《爱弥儿》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卢梭在《爱弥尔》中主张儿童的教育应顺应自然,以儿童为本位。他在《爱弥尔》中开宗明义地说,“一切出于自然的创造者皆好,一经人手却变坏了。”卢梭认为教育遵循自然,顺应孩子的天性,不要对孩子横加干涉,把成人的思维强加在孩子身上,应该让孩子自由自在地成长。而社会对孩子任何的干涉,都会使孩子觉得不自由,不平等,甚至产生罪恶;任何违背自然的教育方式,都会导致孩子的畸形发展,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卢梭极力主张:在儿童的理解力尚未发达之前,要让儿童远离社会,回归自然,到自然环境中去看、去听,不接受世俗的影响。
这些儿童教育观,尽管历经三个世纪的恶的岁月交替,时代变更,而在知识日趋进步,思想不断更新的当今依然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威力。经得起时代检验的才是真理,可见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观有着惊人的超前意识和恒久内涵。他的教育思想与其的行为、性格,尤其与他的政治主张和哲学观点有着密切的关系。他生性爱好自然,行为不拘,一生只受过两年正规教育,但他善于学习,与一些社会名流交往,深受影响,形成了自己的政治主张。他主张人本主义,要减轻人类的不平等,只有回归自然,服从自然的法则,脱离社会的约束。他教育遵循自然的著名思想,就是其社会政治和哲学观点的具体体现。
孩子是有思想的,这点我们要时刻切记。教育孩子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地尊重孩子的意愿,让他们自由地奔跑在原野上,尽情地哭笑打闹。回归自然,让孩子采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这样培养出来的才是有灵性有个性的孩子。
卢梭认为,儿童并不是可以任意塑造和填充的容器,不是白板,而是有其固定法则的“自然的存在”。因此他主张教育应遵循儿童的自然本性,按照儿童自然发展的程序分阶段进行。而在他之前的英国大哲学家洛克曾主张,儿童就像一块白板,教育者可以任凭自己的意愿采用任何方式去塑造儿童。在这种儿童观下,教育就是重复训练,儿童被当作一个容器,由成人随意填充。这种儿童教育观对教育的影响十分巨大。在当今学前教育实际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这种影响。其实上述儿童教育误区的例子也是洛克教育观的流毒。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然教育观的重要性,充分挖掘孩子的天赋,让孩子的心贴近自然,让孩子在自由的空气中成长。
《爱弥儿》是法国思想启蒙运动时期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作品,针对当时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以及其法国种种腐败的社会状况,卢梭丝毫不畏惧地进行了无情的抨击与揭露。《爱弥儿》是世界上第一本小说体教育名著,这本著作正是卢梭讨伐法国封建教育思想的代表,它阐发了资产阶级的新的教育思想自然主义教育观。《爱弥儿》全书根据儿童的不同的年龄阶段应有的教育方法进行了划分,一共分为5卷,其中,他所阐释的自然主义教育目的观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同时,这也正反映了法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
《爱弥儿》的第一卷主要论述的是人出生到两岁,即婴儿时期的自然教育。这一卷的第一句就深深吸引了我,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我觉得这句话极其富有哲理,也恰恰体现了卢梭主张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人性本善紧接着,他指出了我们或受之于自然、或受之于人、或受之于事物的三种不同的教育对人在婴儿时期的重要影响,是教育给予了我们生来软弱却可以拥有的力量,给予了我们生来一无所有却可以得到的帮助,生来愚昧却可以具备的判断是非的能力。他倡导人性本善,强调教育的价值,尊重人的自然本性,关注个人的价值和地位,他指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自然人,通过自然教育,保持人的自然本性,用善念阻止各种恶念的生成,这样便可以促成幸福的生活。他认为,身心能健康成长的婴儿应该是在四肢均无拘无束的状态下抚养起来的,而不是给予婴儿生长姿势的各种束缚。他极力要求摆脱封建教育对儿童身心发展所带来的摧残和束缚,要求教育务必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这正反映了资产阶级对教育的合理性要求。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关联非常密切,也只有具备了健全的身躯,才能够具备健全的精神,才能抵抗他必然要遭受的灾难。因而,在婴儿教育时期,要通过侧重关注婴儿身心健康的锻炼,适应儿童发展的天性。
《爱弥儿》的第二卷主要论述的是人2至12岁,即童年时期的自然教育。这一卷开始便指出从婴幼儿时期过渡到童年时期,是人生一大重要进步所在,在这一阶段,卢梭得出一个基本原理,即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在文中,他也呼吁将这一原理应用于儿童的自然教育之中,以便源源不断地得出各种教育的方法。在对儿童时期的教育观念上,卢梭重视的并不是儿童使用的措辞,而是儿童给这些措辞的含意,他极不赞成家长教儿童说些虚伪的客气话,因为这些客气话从孩子的口中说出来几乎就会变味了,极有可能会把请求的语气说成了命令。在日常教育儿童的方式上,卢梭既反对过分严格的教育方式,也反对过分放任的教育方式,他所提倡的是洛克的一个重要原理,即用理性去教育孩子。卢梭坚信人性本善,我们应该要去尊重儿童,而不是急于对儿童所做出的行为做出或好或坏的评判,他坚持自然教育,倡导儿童应当让大自然先教导一段时间,然后我们再去接替,这样就可以避免我们的教育方法与自然在教法上相冲突。在童年时期,儿童并不能达到理智的程度,他们的智力仍然处在感性阶段,他们不能接受观念,只能接受形象,他们不具备判断的能力,即无法拥有真正意义上的记忆。因而,在童年时期,要通过侧重关注孩子感官的锻炼,适应儿童发展的天性。
《爱弥儿》的第三卷主要论述的是人12至15岁,即少年时期的自然教育。在这一阶段中,孩子从起初只有感觉到现在已开始有了观念,从起初只能用感官去感触到现在已开始能够进行了判断,个人的体力在迅速发展。由于智力的发展,孩子已经逐渐认识到时间的价值,他们懂得要把时间花费在有用的事物上,他们会自行提出一些问题,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卢梭指出,我们要做的是,看怎样能引起孩子的好奇心,就怎样去回答,而不要一味考虑怎样才能满足孩子的好奇心。在探索自然法则时,始终要从最普遍、最显著的现象开始探索。不能让孩子总是一味地按照别人说的话去做,因为除了他自己觉得对确实是有意义的事物以外,其他一切事物对他而言都是无益的。卢梭非常反对严格的纪律以及仅靠死记硬背的教学方法,他认为教育是一种从内在本性向外展开的活动,教育应该适应儿童的性格、能力,发展人的天赋与本性,使每个人的各种内在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因而,在少年教育时期,要通过侧重关注孩子智育的锻炼,适应儿童发展的天性。
《爱弥儿》的第四卷主要论述的是人15至20岁,即青年时期的自然教育。在这一阶段,人们处于一段艰难的叛逆期,人们的思想正在慢慢地走向成熟,人们要学会的是用自己的情感去约束想象力,用自己的理智去战胜偏见。卢梭坚信人的自然本性,认为人的一切欲念都是源自于人的感性,想象力决定的是他们发展的倾向,只要把自爱之心扩大到去爱别人,我们也就可以使自爱变为美德。人们的思维也终于开始进入了道德的境界,在进行德育的时候,道德教育的内容不应该是纯理论的东西,空洞的道德说教完全是纸上谈兵,但是我们可以去结合一些寓言故事或者哲学知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实践,要立足于实际生活中,这样才有利于良好道德情操的培育。在这一卷的最后一部分,卢梭还特别提到了对宗教的看法。他主张自然神教,上帝的概念是很模糊的',他指出,特别是在宗教问题上,人的偏见是压倒一切的。对于要培养孩子信什么宗教的问题上,卢梭批判了宗教的蒙昧主义,他坚持应该让孩子自己正确地运用他的理智去选择。因而,在青年教育时期,要通过侧重关注孩子德育的锻炼,适应儿童发展的天性。
《爱弥儿》的第五卷主要论述的是爱弥儿的未婚妻,即苏菲的教育,其中,特别强调了女子教育思想,即通过自然教育培养贤妻良母。苏菲在平凡的内心中拥有一种良好的天性,而她胜过其他女子的地方就在于她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她天性善良,但内心却常常很敏感,也正是这颗极其敏感的心,有时候会使她产生难以平静的想象。但是,对于别人的过失,她能够耐心地忍受,对于自己的过失,她更是能够乐于改正。除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之外,苏菲对其它一切权利都是极端重视的。她不仅知道自己有权利,也知道要运用这个权利去评判男子的品行。在女子教育的过程中,懒惰和桀骜不驯是女子最危险的两个缺点,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形的发生,如果仅仅采取一般的教育方法的话,反而很容易使他们厌弃工作,而只知道玩乐。因此,女子的行为总是要受到舆论的约束,也正是由于她们养成了受约束的习惯,便使得女子必然形成了一种她终生都必须具备的品质,即温顺。女子常用艳丽的服饰和化妆品来装饰自己,却忽视了只要有美德,她就可以行使她的权利;只要有热心和才能,便可以养成一种审美的能力,进而欣赏美以及与之相联系的道德观念。
纵观全书,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观在《爱弥儿》的字里行间体现的淋漓尽致,极其富有内在意蕴,具有巨大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作为一名教育者,我的任务不仅仅是教授知识,这样只会泯灭孩子的好奇心,我要做的应该是竭力创造一个能够促进儿童自由、健康成长的适当的环境条件,通过对孩子的行为的细致的观察,然后对其不恰当的行为进行适当的诱导,而不是一味地强迫儿童去接受他人所特有的处世方法。此外,我们还要积极鼓励儿童置身于大自然中,去体现大自然的自然美,借此锻炼他们的独立,培养他们克服困难的毅力,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有人说,自然不过就是习惯罢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不是有一些强制养成的习惯永远也不能消灭天性的吗?举例来说,有一些被我们阻碍着不让垂直生长的植物,它们就具有这样的习性。自然生长的植物,虽然保持着人们强制它倾斜生长的方向,但是它们的液汁并不因此就改变原来的方向,而且,如果这种植物继续发育的话,他就能保持由习惯产生的习性,虽然这些习性对我们来说是最不自然的;但是,只要情况一改变,习惯就消失了,天性又回复过来。教育确实只不过是一种习惯而已。不是有一些人忘掉了他们所受的教育,另外一些人则保持了他们所受的教育吗?这种差别从什么地方产生的呢?如果是必须把自然这个名词只限用于适合天性的习惯,那么,我们就可以省的说这一番多余的话了。”——摘自《爱弥儿》
在我眼中,自然是自然,习惯是习惯,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自然是与生俱来的,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不可改变的,就想《爱弥儿》中所举得例子,当植物拒绝所有束缚之后,它还是会回到原本的生长习惯,并不会因为某一阶段的改变而永久改变,亦或者说一个孩子就算是被遗弃了,但是他的血管里流的永远都是生父生母的血而不会因为环境或者其他的改变就遗失这一份血缘关系。而习惯是什么呢?习惯是积久养成的生活方式,仅仅是因为时间久了而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种生活方式,从某种程度来说它是在包含在自然之中的,因为时间让习惯变成了自然,但是习惯不是自然,习惯是可以改变的,自然是不可以的。我们生下来并不是就是知晓一切的,我们是通过教育来认知我们周围的世界,所以教育对于我们来说不是自然,不是流淌在我们身体中的血而是一种后天养成的习惯。如果非要把自然等同于习惯,那么要在习惯前面加上一个限定词,那就是适合天性的,自然就是顺其自然符合人生长规律的,人生来具有没有后天习得的,那么适合天性的习惯自然而然就成了自然。
《爱弥儿》中说我们的一生要受三种教育,一种是受之与自然,一种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与事物。确实是这样,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所获得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每个人都是有着三种教育培养出来的。显然,这三种教育对我们来说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假如这三种教育很好的配合指导我们前进,那么我们算是收到了良好的教育,但倘若三种教育不一致,相互冲突那么他所受的教育将永远都不符合他本人的心意。三种教育中,只有人的教育是我们能够完完全全把握住的,但是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有什么人能够对一个孩子周围所有的人的言语和行为通通都管得到呢?所以卢梭时时都在强调顺其自然,这突然让我感觉这种想法与中国道家的无为而治有一些相似之处。例如孩子遭受失败了,我们总是忧心地去安慰,甚至用礼品来安抚……许许多多的例证,从中虽然我们总是获得了一时的温馨,但是,纵观宏观与长远,遭受教训的总是自作聪明的人们自己。所以,所有的父母和老师,需要放下形式的呵护与关爱,当孩子们在自己自然的生活状态中遇到痛苦和烦恼时,不要以为贴心关怀就是爱,有时“作壁上观”,甚至“冷眼旁观”才是真正的爱,因为只有这样,才会让孩子懂得自然的道理,才会学会遵循自然的意志,才会成为一位遵循自然规律行事的人。
《爱弥儿》是我目前在大学所有读的书中最让我佩服的一本书,但是我个人感觉我对《爱弥儿》的理解还停留在字里行间的表面,还没有深入到其深处,这是一本值得珍藏细细研究的书,特别是对于即将成为教师的我们。作为教师的我们不能顾及到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只希望我们能把作为教师的本分学校教育做好,才能对得起作为教师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