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家庙村行政区划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5

位于西安市东元路北端的辛家庙东村,其历史可追溯至唐代,曾处于禁苑境内。明代时,它隶属于咸宁县午门社,清朝时期亦然。辛亥革命后,随着咸宁县的撤销,辛家庙归属长安县管辖。1945年,它被划归至西安市第十一区,随后在1949年人民政权建立后,归第四乡人民政府管理。土地改革后,辛家庙东、西、中三个自然村相继归属第六乡和马旗寨乡,直至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期,三个村合并组建胜利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又改为辛家庙生产大队。1960年,成立生产作业管理区时,辛家庙管理区曾设于此,文化大革命期间,名称有所恢复。1977年至1978年,辛家庙与周边村庄合并后又独立出来,直至1984年乡建置恢复,辛家庙成为辛家庙村委会。



1982年,未央区成立了辛家庙街道办事处,辛家庙地区的工矿企业及家属区、生活设施等开始从大明宫人民公社划出。1998年,辛家庙村委会与刘南、刘北、新房、广大门村一起脱离大明宫乡政府,归属辛家庙街道办事处直接管辖,这标志着辛家庙村进入了城市化建设的新阶段,开始了其现代化进程。


扩展资料

辛家庙村在元代为安西王府僚属区,达鲁花赤辛德录家庙在此,称为辛家庙。后来安西王二嗣阿难答为皇位之争,被武宗以家规卷于毡内马踏而死,其僚属均被处死。达鲁花赤辛德录事后以“蹄下未死之人”贬居周至恒州(今辛家寨镇恒州村)。此处逐渐落为民居。明崇祯年间开始出现辛家庙村。清嘉庆《咸宁、长安县续志》记载称辛家庙五村,(包括辛家庙东村、西村、中村、刘南堡村、刘北堡村五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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