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鲁的过往业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王律师及其统领的律师团队办理各类法律事务逾千件,其中不少大案要案经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人民日报》《文汇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东方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等海内外众多权威媒体进行报道,在海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 1.被各大媒体誉为“巨额贩毒被判无罪案”──马某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10500克案(无罪释放)
2.龚某涉嫌诈骗及虚构注册资本案(无罪释放)
3.被誉为“佛山市历史上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钟某涉嫌虚开市值高达人民币2亿多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得以免死)
4.被评为广东省年度十大案件──三水市委副秘书长陈某涉嫌受贿、贪污案(二审以受贿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改变一审对贪污罪的定性及死缓判罚)
5.深圳“陈嘉庚”、深圳市政协常委王某涉嫌挪用上亿元资金、合同诈骗、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轻判有期徒刑六年)
6.被誉为“惊动中央高层的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谢某涉嫌职务侵占三千多万元案(轻判有期徒刑五年)
7.李某涉嫌抢劫案(改变一审死刑判罚,二审改判死缓)
8.某市电信公司副总雷某涉嫌贪污、受贿案(无罪释放)
9.被誉为“粤西反黑第一案”──李某等涉嫌绑架案(以非法拘禁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10.汪某等涉嫌共同贪污人民币近三百万元案(检察院撤诉释放)
11.2004年度被媒体、法学界和政界高度关注的“中国妨害公务案”──黄某涉嫌妨害公务案(轻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12.梁某涉嫌诈骗案(检察院不予起诉)
……
二、 1.中央电视台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十大“坐标”案件、“中国行政第一案”──陈某状告佛山市经委行政侵权案(仍继续)
2.被誉为“中国最牛民告官企业家”廖某七告广东省质监局、肇庆市质监局的行政行为违法案(双方达成和解)
3.被誉为“中国交通系统十大案件”──陈某状告某交通局行政违法批准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牵出交通局贪污腐败窝案)
……
三、 1.2010年被中央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等全国媒体广泛报道,经高层领导签批的“诉讼诈骗”离婚案──赖某与邹某离婚纠纷案(判处赖雪连获得巨额家庭财产)
2.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诉李某商标权、商标侵权纠纷案
3.广州信之安置业有限公司诉吴某等商业秘密侵权案
4.广东某酒店与某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工程款纠纷案
5.某贸易集团股权纠纷案
6.广州启德航空公司民航售票处与穗广民航协会就“空白票被抢劫”事件赔偿纠纷案(发律师函,和解解决)
7.某上市公司并购纠纷案
8.谢某诉王某的“起房改房产权纠纷案”(反败为胜)
9.广东省粤易建设集团公司与安徽钟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合同纠纷案(完满解决)
10.信力地产与祰福地产、林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1.伍某诉澳籍华人婚内诈骗案
……
四、 1.2001年度中国检察系统成功监督案件范例──广州市华港电子厂诉东正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申诉再审案(得以撤销法院一、二审判决,成功避免工厂120万元合法财产被执行)
……
五、 王律师曾任职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七年,期间从事翻译、中外谈判代表、管理等工作,熟悉现代企业运作。在2004年至2006年间全职担任某品牌房地产中介公司CEO,取得骄人成绩。曾为100多个单位提供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1.深圳市人民政府
2.广州市人事局
3.广州市经济委员会
4.茂名市人民政府
5.中国南方电网
6.中国平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7.广东电视台
8.广州钢铁集团
9.广州轻工集团
10.广州纺织集团
11.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
12.广州汽车工业集团
1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4.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和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15.中国太平人寿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6.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注:应当事人要求,以上部分案件采用化名。
王思鲁律师工作经历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10至今)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1—2010.10)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4—2009.12)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4—2002.4)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1998—2000.3)
在珠海经济特区中外合资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先后从事翻译、中外谈判代表和管理工作(1988—1995)
王思鲁律师教育背景
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1995—1998)
日本东京大学实务培训(1993)
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实务培训(1992)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日本语言文学(1984—1988)
王思鲁律师相关资质
助理翻译师(1990)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992)
取得律师资格证(1995)
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1998)
王思鲁律师工作语言
粤语普通话日语
王思鲁律师学术著作
王律师信奉实干创未来,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被誉为“实战派大律师”;同时,他善于从办案中反思司法现实,并提升成理论精品,所以又被誉为“思想型、反思型律师”。他教学、科研成果也相当丰硕,曾参与政法院校统编教材《中国刑法学》编写,在《现代法学》《法学与实践》等权威学术刊物发表《不当口供──刑事控制概念的提出》《谈受刑事追诉者的沉默权规则》等学术论文20多篇,近20万字;在《中国律师》《检察日报》《律师与法制》《南方日报》《东方早报》等权威实务刊物以及主流大众媒体上发表《证据不足疑罪从无》《再论财产刑的存废》《入世与法院改革──来自律师界的呼声》《跨世纪的中国律师断想》《司法公正──中国老百姓的世纪梦想》《<刑法>第306条已到修订时》《信宜政府状告紫金矿业是民本的回归》等司法实践总结以及时评作品400多篇;著作有《赢之道──刑辩实战启示录》《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动人的篇章──庭辩艺术鉴赏》《刑讯逼供系统控制论》《新劳动立法下写给老板的金玉良言(企业应用版)》《赢之道──刑辩实战启示录》《赢之道──法律风险管理实战启示录》等,共500多万字。其中《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被誉为“律师行业入门教科书,当事人聘请律师的导航明灯”,获2008年度律协理论成果一等奖。
王思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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