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地上一位工友在上班期间上厕所,大概过了十分钟左右发现他没有在岗位上,其他工友说他去上厕所了,当其他工友去寻找他时,发现他倒在地上,于是马上打120急救,当我们送到救护车旁边时医生给他打了强心针,无效,医生说无法抢救了。从发现他倒在地上开始到120救护车医生抢救总过程不超过10分钟。事后我们出了3W块钱的安葬费。现在对方亲属上诉法院,要求我方赔偿,请问田律师,在这个事故当中,我方付什么责任?该赔偿吗?赔对少?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我方赔偿?
我们这是修建码头,我们只负责做工
追答由码头和施工承包方承担责任。
追问码头是私人修建的,老板直接找的我们做工,死亡的工友是我们喊去的,他的安葬费是我们支付的,码头方面没有出过钱。现在码头方面还没有结算我们的工资,意思是喊我们把这个责任承担了才会付我们的费用。如果我们照他的这个说法承担责任,法院有依据让我们这方面承担吗?
追答可直接起诉码头,要求承担你工友的赔偿责任。
追问就是说责任应该全部由码头方面负责,我们包工头这方没有任何责任是吗?
追答包工头和码头都有责任,具体划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定。
追问那如果我父亲负担不起这笔赔偿,法院要强制执行,由于我已经与我父亲分了户的(事故发生在去年5月份,而我与我父亲分户是本月的事情),法院是否会要求我替我父亲承当这笔赔偿呢?
追答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