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友在我方工地上突发心脏病死亡,现在其家属已上诉法院要求赔偿,请问我方该赔偿吗?

我工地上一位工友在上班期间上厕所,大概过了十分钟左右发现他没有在岗位上,其他工友说他去上厕所了,当其他工友去寻找他时,发现他倒在地上,于是马上打120急救,当我们送到救护车旁边时医生给他打了强心针,无效,医生说无法抢救了。从发现他倒在地上开始到120救护车医生抢救总过程不超过10分钟。事后我们出了3W块钱的安葬费。现在对方亲属上诉法院,要求我方赔偿,请问田律师,在这个事故当中,我方付什么责任?该赔偿吗?赔对少?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我方赔偿?

第1个回答  2014-02-27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根据成都这边的标准,估计工地方面至少要赔60万以上,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你是属于包工包劳务的一方还是承包公司一方?追问

我们这是修建码头,我们只负责做工

追答

由码头和施工承包方承担责任。

追问

码头是私人修建的,老板直接找的我们做工,死亡的工友是我们喊去的,他的安葬费是我们支付的,码头方面没有出过钱。现在码头方面还没有结算我们的工资,意思是喊我们把这个责任承担了才会付我们的费用。如果我们照他的这个说法承担责任,法院有依据让我们这方面承担吗?

追答

可直接起诉码头,要求承担你工友的赔偿责任。

追问

就是说责任应该全部由码头方面负责,我们包工头这方没有任何责任是吗?

追答

包工头和码头都有责任,具体划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定。

追问

那如果我父亲负担不起这笔赔偿,法院要强制执行,由于我已经与我父亲分了户的(事故发生在去年5月份,而我与我父亲分户是本月的事情),法院是否会要求我替我父亲承当这笔赔偿呢?

追答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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