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算不算侵害了我的利益,四年多,申报缴存的工资最多没超过三千,实际工资平均每月1万1,离职之后才发现,现已离职7个月,可以回原来公司申请经济补偿吗?回经济补偿的机会大嘛?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我该如何处理